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职责

办公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龙江路135号

联系电话:0886-399015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673199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怒江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承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文件、决定在我州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州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州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各类文电收发、登记、传递、拟办、分办、催办等工作;负责公文制发、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各县(市)人民政府的文电处理工作。

(三)负责州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筹备和有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和检查督办。

(四)负责起草和审核以州人民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做好重要文件的政策解读。

(五)负责处理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部门和有关单位上报州人民政府的公文,提出办理意见,报州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六)根据州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州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州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七)督促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州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州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指导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对外开展工作可使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的名义和印章。

(八)负责州人民政府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报告重要紧急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州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州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州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九)根据州人民政府相关决策、重要改革、重点工作以及州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十)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由州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办理的议案建议提案。

(十一)负责政府系统政务信息采编工作,指导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各县(市)人民政府的政务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州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全州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工作,负责全州电子政务外网协同办公平台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州人民政府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县(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工作。

(十五)负责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十六)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建议和反映的问题,办理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七)承办州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

(一)综合调研一科。负责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联系部门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会务、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开展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负责督促落实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和签发的文电;负责组织安排会议、政务活动,起草审核有关文稿;负责业务范围政务信息的编写工作;负责办理州人民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调研二科。负责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分管、联系部门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会务、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工作部署及领导指示、批示事项的交办、督办、催办工作;负责组织安排会议、政务活动,起草审核有关文稿;负责业务范围政务信息的编写工作;负责办理州人民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调研三科。负责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管、联系部门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会务、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工作部署及领导指示、批示事项的交办、督办、催办工作;负责组织安排会议、政务活动,起草审核有关文稿;负责业务范围政务信息的编写工作;负责办理州人民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调研四科。负责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管、联系部门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会务、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工作部署及领导指示、批示事项的交办、督办、催办工作;负责组织安排会议、政务活动,起草审核有关文稿;负责业务范围政务信息的编写工作;负责办理州人民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调研五科。负责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管、联系部门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会务、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工作部署及领导指示、批示事项的交办、督办、催办工作;负责组织安排会议、政务活动,起草审核有关文稿;负责业务范围政务信息的编写工作;负责办理州人民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调研六科。负责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管、联系部门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会务、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工作部署及领导指示、批示事项的交办、督办、催办工作;负责组织安排会议、政务活动,起草审核有关文稿;负责业务范围政务信息的编写工作;负责办理州人民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合调研七科。负责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管、联系部门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会务、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工作部署及领导指示、批示事项的交办、督办、催办工作;负责组织安排会议、政务活动,起草审核有关文稿;负责业务范围政务信息的编写工作;负责办理州人民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调研八科。负责州人民政府综合性文电的办理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全会、常务会、党组会、廉政工作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等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有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有关活动的组织筹备、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工作部署及领导指示、批示事项的交办、督办、催办工作;负责统筹州人民政府综合考核工作;负责业务范围政务信息的编写工作;负责办理州人民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综合调研九科。负责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管、联系部门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会务、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工作部署及领导指示、批示事项的交办、督办、催办工作;负责组织安排会议、政务活动,起草审核有关文稿;负责业务范围政务信息的编写工作;负责办理州人民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办公室各科室工作;负责机关党组会议、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会务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办公室干部职工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出国(境)人员有关工作的报批管理;负责办公室目标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负责办公室综合性资料的收集、整理、撰写和报送工作,协助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及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模范机关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负责统筹办公室内部考核工作;负责做好信访化解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对外联络科。负责州人民政府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做好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汇报的服务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对怒江州乡村振兴、经济社会发展的更大支持;负责做好与京津冀、长三角等省外地区对接联系的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的联系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怒江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做好州人民政府在外有关公务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办理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机要文书科。负责文电收发、登记、传递、分办、催办、清退、销毁等工作;负责印鉴、档案管理;负责保密、机要以及报刊征订、收发等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文处理业务指导;负责办理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科。负责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规划、推进、考核评议和体制机制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州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监测、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编制、政策解读与回应、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等工作;办理州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州人民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州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负责办理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信息科。负责政务信息、社会公众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等信息刊物;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州人民政府、州政府办公室领导报送信息;负责州政府办公室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驻怒江机构和怒江州驻外机构的信息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议案提案科。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与州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州政协及其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联系,配合做好人大、政协的视察、检查、调研、考察等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州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政府有关工作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有关工作的审议意见、协商意见的办理情况;承办由州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办理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财务科。负责州人民政府机关和州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财物的管理;负责年度预算计划编制和年度财务收支决算及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房屋维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政府采购等业务的财务核算和收支管理;负责职工工资相关工作;负责办理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总值班室。负责州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相关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办理向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报送的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负责法定工作时间外、节假日公文的接收、分办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收集、报送州人民政府领导及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和省级驻怒江单位主要领导日常动态,以及外出报备工作;负责收集、报送《重要客情》;负责办理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规范性文件科(怒江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州人民政府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汇编工作;承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承办州人民政府委托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法律事务;联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应诉和有关民事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工作;承办州人民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备忘录、会谈纪要等和州人民政府对外协商、谈判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承担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具体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使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名义和印章;负责办理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决策督查科。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的督查;负责州委、州人民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查;负责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和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工作责任制目标和落实情况的督查;配合做好政府系统综合考评工作;负责编发州人民政府《督查通知》、《督查通报》和《督查专报》等督查公文;负责办理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专项督查科。负责州人民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有关事项的督查落实;负责州人民政府全会、常务会、现场办公会议、有关专题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的督查;负责州人民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的督查;负责领导交办和批示件办理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督查调研,查准问题,提出建议,形成综合性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编发州人民政府《督查通知》、《督查通报》和《督查专报》等督查公文;负责办理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行政科。负责制定州政府办公室后勤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州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的办公用房、物资、会场、公务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机要通信车辆的管理及司勤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州政府办公室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挂钩联系工作;负责办理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