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贡山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陵园基本信息
名称:贡山县烈士陵园
地址:怒江州贡山县茨开镇茨开村阿嘎腊组
保护级别:州级烈士纪念设施
二、保护范围划定
四至界线:东至茨开中心校、茨开村委会,南至茨开村委会,西至茨开村委会,北至茨开中心校,占地面积2871.76㎡。
三、保护管理责任主体
主管部门: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管理单位: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保护管理要求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