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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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93944X-2022-194095
发文机构
怒江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04-21 16:30:23
为落实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 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税〔2019〕25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I2 月31日。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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