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和关于开展2024年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过院团自评、审核复评、会议评议、综合定级等考核程序,怒江州2024年度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综合定级工作已完成,现将综合定级结果予以公示。
一、优秀等次2家
(一)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95分)
(二)泸水市民族文化工作队(91分)
二、良好等次3家
(一)福贡县民族文化工作队(86分)
(二)贡山县民族文化工作队(85分)
(三)兰坪县民族文化工作队(84分)
公示期为7月14日至7月22日(七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怒江州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反馈(联系人及电话:李滢,13988621314)。
怒江州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
评价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