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州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州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3月7日—8日,怒江州文物局,怒江州文物管理所赴福贡、贡山两地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及消防设备配发工作。
此次实地检查福贡、贡山文物库房,茶马古道翁里段、普化寺等文物保护单位,共配发消防灭火器80个,微型消防站2个,对各检查点的安全问题进行检查。对现场垃圾清理、消防灭火器缺漏等问题进行现场整改,对库房文物保管、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保护等问题进行现场交流。
此次检查行动压实县级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各县级主管部门属地监管职能。下一步,怒江州文物管理所将继续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力度,排除各项安全隐患,切实降低我州文物安全隐患的发生率,切实保障人员安全、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