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第四季度涉旅典型案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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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622864-2022-185958
发文机构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01-16 17:28:10

XX无证从事导游活动违法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11月13日,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发现入住XX酒店人员中有一团号为SN—20211113的旅游团队,属于临沧晟美茶佤缘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怒江5日4晚旅游活动,现场导游人员陈XX为该公司安排的全程导游,未能提供导游证,经执法人员报请省文化和旅游厅核查明确:陈XX未考取过导游资格证,不具备导游从业资格。经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立案调查,通过现场检查、导游证核实、询问调查及收集证据证实,陈XX无证从事从事导游活动的违法事实成立。

(二)法律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

(三)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四)处罚单位: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处罚时间: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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