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驶员三XX非法营运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11月17日,驾驶员从维拉坝至六库无营运资格非法拉乘乘客。经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三)处罚结果:罚款4500元。
(四)处罚单位: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12月1日。
关于驾驶员潘XX非法营运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11月19日,驾驶员在六库客运站无营运资格非法拉乘乘客。经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三)处罚结果:罚款4500元。
(四)处罚单位: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