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市场涉黑涉恶的线索包括哪些? (一)娱乐场所长期挂单、强行消费,侵害消费者人身权益; (二)文化娱乐场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毒品; (三)文化娱乐场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四)文化娱乐场所从事邪教、迷信活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五)无许可证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无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活动; (六)旅行社为牟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七)旅游景区、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管理费、卫生费、保护费等为名,向经营业主强行摊派或收取费用的市霸、行霸势力; (八)旅游行业支撑不合理低价游的灰色利益链相关利益方(购物店、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员)所形成的黑恶势力; (九)黑恶势力参与的“黑社”“黑店”“黑车”“黑导”违法经营现象; (十)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