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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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622864-2016-51057
发文机构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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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6-08-02 21:46:34

怒江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州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州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文化体育体制改革,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建设。
    (三)制定全州文化体育人才的发展规划,组织文化体育工作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文化体育工作成果。规划和指导全州文化体育研究,制定全州文化体育教育规划,指导文体系统的教育管理。
    (四)管理全州文化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示范性、代表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州性重大文体活动。
    (五)管理全州社会文化事业,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六)管理全州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七)管理全州文物、博物馆事业,研究制定全州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物、博物单位的业务建设和协作交流。
    (八)归口管理全州文化市场、全州新闻出版事业。研究文化市场的发展态势,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拟定并监督执行文化市场管理规定;管理进入文化市场的文化艺术产品、文化娱乐经营活动,指导全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州新闻出版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
    (九)鼓励、支持和表彰单位、个人举办文体事业,推进群众文化体育社会化的发展;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类群众文化体育团体的工作,促进我州群众文化体育发展水平。
    (十)归口管理对外文化体育交流工作。贯彻执行对外文化体育交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交流规划,指导交流活动。
    (十一)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助省级体育部门做好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训练点,指导业余训练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和举办省内的有关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承办怒江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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