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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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544392-2023-232349
发文机构
怒江州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3-05-30 16:11:53
成文时间
2023-04-27

怒江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医疗

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州财政局:

根据《怒江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怒财绩[2023]4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关于转发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20]44号)文件要求,我州于2020年4月实现了医疗救助资金专户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项管理、分别计息、专款专用,极大的提高了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水平。2021年5月,我州下发了《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怒江州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行州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怒政办发〔2021〕19号),医疗救助资金实现州级统筹。

2022年度,我州医疗救助资金各级财政补助收入10,817.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收入8,632.0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611.41万元,占资金总收入的98%。                       按照要求,根据资金的性质,在资金下达的同时,根据上级下达时制定的绩效目标同时制定了符合本州实际的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年度总目表

目标1: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目标2:立足现有制度提供保障。

目标3: 合理确定保障水平。

目标4: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丰,确保资金安全。

2.具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指标1:医疗救助人次规模,2022年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100%纳人救助范围。

(2)质量指标:指标1: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70%,我州实际救助比例为70%;指标2: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覆盖率≥99%,我州实际为100%。

(3)实效指标:指标1:市城内“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率不低于上年。

效益指标:(1)社会效益指标:指标1: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稳步拓展。指标2: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大于等于80%;指标3: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指标:4: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有效缓解。

(2)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1: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成效明显。指标2: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成效明显。

满意度指标(2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工作满意度≥85%:为畅通参保人投诉渠道,怒江州医保部门在部门网站、经办窗口设有投诉箱,经统计,受理信访1件。同时,切实做好服务“好差评”工作,加大有效差评整改力度,努力改善服务作风,逐步提高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2022年1-12月,全州累计共受理办件16158件,接受群众咨询8809人次,收到群众评议8705份,好评率100%。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接到上级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逐条对照自评,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据。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对三个一级指标,十一个二级指标,二十三个三级指标的自评,我局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绩效中存在的不足为基金累计结余较大,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2022年绩效执行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完善各项绩效指标的配置,力求资金管理与绩效目标管理相结合,使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最大化。

附件: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怒江州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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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附件

  •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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