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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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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006260-2022-20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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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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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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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2-09-22 08: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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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傈僳族自治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⒈政务服务:承办我州在昆在京政务、经济联系和友好往来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四套班子及其州直部门和四县市转由驻昆办办理的事项。

⒉信息提供:收集、整理和传输信息,为我州各级领导和部门及时提供有价值的政策和经济信息。

⒊对外联络:认真做好与挂钩怒江扶贫单位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大社会帮扶力度;加强与省内外州市之间的沟通联系,为我州经济合作牵线搭桥,协助州内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⒋“窗口”作用:充分发挥对外宣传的“窗口”功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宣传,展示怒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宣传怒江,树立怒江对外良好的形象,以提高怒江的知名度,为怒江经济建设服务。

5.接待服务:为州委、州政府四套班子及其州直有关部门和全州各族人民群众提供在昆在京办事接待服务,营造怒江人在昆在京的“家外之家”氛围。

⒍应急服务:协助“两办”及相关部门做好需由驻昆组织处理的我州在昆在京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访事项工作。

⒎酒店管理:负责监督昆明怒江大峡谷酒店的经营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8.内部管理:加强办事处党的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树立驻昆办综合素质高、服务水平高的良好形象。

 ⒐承办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州政协、四套领导班子及州直各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州驻昆办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推进驻外机构职能转型升级为突破,抓转型促提升,抓学习强素质,抓帮扶促脱贫,抓整改促规范,抓管理促发展,抓监管破难题,服务怒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概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2021年我们积极拓展服务保障范围,在推动拓展服务对象上下功夫,由服务领导为主向服务县市、服务部门、服务百姓等全面服务上拓展转型。发挥地处省会首都的优势,为州委、州政府在昆、在京的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服务保障。完成了州政府主要领导到国家各相关部委和相关央企汇报工作的协调对接服务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国两会期间的服务保障和信访维稳等工作;驻京招商联络处联合云南省驻京团工委、共青团怒江州委、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举办了“情系大峡谷·雁归彩云南”招才引智怒江行活动。与昆明呀啦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云南民族学会傈僳族研究委员会、云南流行音乐学会联合正在筹备第五届中国傈僳族原创歌曲演唱会,推出优秀傈僳族原创音乐作品和优秀艺术人才,进一步弘扬傈僳族文化,加大怒江对外宣传。2021年,州驻昆办共提供车辆保障服务986批次1687人次,传递重要文件577份,共向州委报送政务信息29条,其中动态信息3条,智库信息26条,公开各类信息61条,共承办“12345”政府热线案件3起,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一)拓展服务保障范围,助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今年以来,州驻昆办积极拓展服务保障范围。在推动拓展服务对象上下功夫,由服务领导为主向服务县市、服务部门、服务百姓等全面服务上拓展转型。发挥地处省会首都的优势,为州委、州政府在昆、在京的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服务保障。完成了州政府主要领导到国家各相关部委和相关央企汇报工作的协调对接服务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国两会期间的服务保障和信访维稳等工作;驻京招商联络处联合云南省驻京团工委、共青团怒江州委、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举办了“情系大峡谷·雁归彩云南”招才引智怒江行活动。与昆明呀啦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云南民族学会傈僳族研究委员会、云南流行音乐学会联合正在筹备第五届中国傈僳族原创歌曲演唱会,推出优秀傈僳族原创音乐作品和优秀艺术人才,进一步弘扬傈僳族文化,加大怒江对外宣传。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坚持重心下移,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发挥驻昆、驻京的职能作用,聚焦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宣传推介、驻外联络、政务服务、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在怒江大峡谷酒店全天候滚动播放怒江形象宣传片、怒江新闻和脱贫攻坚专题片,在酒店大厅集中展出一批来自我州各县(市)各乡镇农村合作社(企业)的特色农产品,积极组织协调全州扶贫产品参加抖音、国美等直播带货。参与省政府驻京办在北京举办的“乡村振兴,云南在行动”“一县一品”产业推介活动。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前,我办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下沉走访调研9次,共走访困难群众600多人、养殖专业合作社4家。因地制宜大力实施“一村一品”产业帮扶,在村集体合作社试点种植菊花,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通甸村的400亩万寿菊种植基地以“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进行。采取“土地流转收益+分红收益+劳务收益”的运营模式,有效带动356户农户1500余人受益,同时还壮大了村集体经济。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下沉一线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进行问题大排查、大梳理、大整改,家家走到、户户见面、项项排查,确保排查无遗漏、整改全销号、问题全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目前,我办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共下沉挂联村9人次,其他干部职工27人次,共走访农户823户3292人。四是着力做好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帮扶工作。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定期开展暖心走访,建立台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五是坚持“四个工作原则”,做好脱贫攻坚“一户一档”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完成通甸村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393户、监测户43户、边缘户9户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六是坚持学党史做结合,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学党史、促表率、绿色环保我先行”志愿服务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走访慰问等形式,共为群众办实事200余件。帮助通甸村协调争取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帮扶项目经费44万元,帮扶项目使通甸村1112户农户3976人受益。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情况,2021年春节看望慰问贫困群众0.37万元;七一建党节慰问高龄及困难党员0.5万元;开展“暖心慰问”活动,慰问价值0.26万元的物资;中秋、国庆“双节”看望慰问贫困户,送月饼支出1万元;送通甸村委会健身器材,折合人民币2.1万元;为通甸村党员购买党史学习书籍,使用0.25万元。经统计,共投入帮扶资金4.5万元。四是坚持消费扶贫和定点扶贫相结合,将消费扶贫作为定点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动员干部职工、帮扶责任人利用下乡机会,购买贫困群众农产品,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收入。2021年,向贫困村农户购买农副产品1.2万余元。

(三)强化法制建设责任和使命担当,加快维稳工作实施

2021年,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怒江州制定出台《依法治怒江建设“2020”三年行动计划》《怒江州2021年全面依法治州工作要点》《2021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学习,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定化,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杜绝出现违法文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为抓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涉及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信息5条,简报5期。2021年以来,先后召开了5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15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办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员干部签订了《2021年度怒江州政府驻昆办党支部党员目标责任书》《怒江州驻昆办党支部党员廉政承诺书》,全办干部职工签订了《家庭助廉承诺书》。同时,督导酒店认真落实与昆明市签订的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各种责任书及有关文件精神,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的运行机制,把办事处和酒店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工作落到实处。

积极配合开展昆明市安全防范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要求,2021年我办主要领导与昆明市五华区政府、五华区公安局、丰宁街道办、五华区综治维稳办公室签订了昆明怒江大峡谷酒店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扫黑除恶保证书、旅馆业安全责任书、创建安全文明建设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无毒社区责任书、综治维稳责任书等,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安全防范和综治维稳工作,确保无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安排专人参加五华区消防大队、丰宁派出所和社区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和综治维稳会议18次。按时报送属昆明地管理综治维稳办、公安、消防等单位要求报送的综治维稳及安全防范报表、半年总结、年度总结、自检自查报告等。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工作为抓手,积极开展信访维稳工作。驻昆办协助州信访局完成信访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干部职工直接联系服务怒江群众的工作机制,改进作风、帮助怒江群众解决问题。建立健全了信访接待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参与了2021年全省两会和“生物多样性大会”及南博会信访维稳工作,按照州委政法委和省州信访部门的布置安排,驻昆办负责两会期间和南博会信访维稳联络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有力地维护了两会和南博会的顺利进行。

(四)狠抓监管,酒店经营监管开新局

一是优化组织机构。2021年上半年酒店进行了部分机构改革和新的人事任免,将酒店前台、商品部、服务中心合并为服务中心,解决了商品部与前台因交叉服务造成的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问题。同时新任命了总经办经理与服务中心经理,解决了服务中心和前台长期代管的状态,服务中心、商品部正式做到了事事有人管,权责明晰。二是整治顽疾树新风。教育和引导酒店全体干部职工重品行,作表率,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驻昆办班子领导定期不定期组织酒店员工进行理想信念和廉洁从业教育,构筑牢固长效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分层次、抓重点、树典型,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对易发、高发腐败问题的人员加强了惩戒力度,为酒店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为酒店的长足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经营基础。三是强化培训获双赢。2021年是奋进的一年、学习的一年,为提高酒店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近年来,酒店不断强化员工的职业道德、服务礼仪及各项业务和专业技能培训,酒店组织员工参与驻昆办的“云岭先锋-怒江讲坛”学习培训5次,总经办组织全员开展礼仪培训共48课时,保安部组织开展消防培训3次;酒店工会组织部分员工自发参与上级工会的“应急救护常识”、“职工心理健康服务”、“茶艺师”、“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礼仪”等培训15人次,在酒店形成了“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的良好学习和工作氛围。四是凝聚人心谋发展。2021年,酒店不仅要面对持续加剧的业内不良竞争,还要面对因疫情反复带来的影响。全体员工充分发扬哪里需要哪里有我的苦干实干精神,热情高涨的参加各项集体劳动,酒店2021年1至10月份的营业额已基本恢复到疫情前2019年的同期水平(1、2、8月份受疫情影响严重,10月份受疫情和COP15活动影响未达到)。

截至2021年10月31日,酒店完成销售收入440.99万元,比2019年同期479.21万元减少38.22万元,下降7.98%。销售客房23863间,比2019年同期25610间减少1747间,下降6.83%。客房出租率59.01%,比2019年同期出租率64.89%下降5.88个百分点。其中怒江客房销售15040.5间,占比为63.03%,相比2019年怒江客房占比60.99%,2020年的62.29%略有上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内设办公室、接待科、电子政务信息科、定点扶贫挂钩联络科、综合科共五个科室。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257,637.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7,637.4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819,645.77元,增加33.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加修缮费,故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度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819,795.77元,增加33.63%;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增加修缮费,故增加财政拨款,导致比上一年度增加。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50.00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未增加非财政拨款收入,导致其他收入比上一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257,637.44元。其中:基本支出2,757,637.44元,占总支出的84.65%;项目支出5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5.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768,562.91元,增加30.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修缮费,故支出合计比上一年度增加。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68,545.11元,增加15.4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年内人员增加,致使工资性收入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400,017.8元,增加8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项目增加修缮费,故支出合计比上一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7,637.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8,545.11元,增加15.4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年内人员增加,致使工资性收入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3,179.30占基本支出的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4,458.14占基本支出的44.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0,017.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项目增加修缮费,故支出合计比上一年度增加。2021年度州财政拨入500,000.00元修缮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7,637.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68,562.91元,增加30.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增加,致使人员工资支出增加;项目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20,248.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运行开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包括职工工资及津补贴等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95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及离退休经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2,58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医疗保险(包括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农林水(类)支出45,6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驻村工作队员生活和通讯补助及光彩事业基金会各项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14,2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主要用于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4,552.00元,完成预算的134.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552.62元,完成预算的99.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预算的5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追加驻昆办阔时节专项工作经费,用于2020年在昆傈僳族同胞“阔时节”专项工作经费,但该项经费在2021年内支出,故2021年度接待经费大幅度超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增加37,581.22元,增加32.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666.78元,下降68.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5,248.00元,下降952.19%。与上年相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追加驻昆办阔时节专项工作经费,用于2020年在昆傈僳族同胞“阔时节”专项工作经费,但该项经费在2021年内支出,故2021年度接待经费大幅度超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552.62元,占67.65%;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元,占32.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552.6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552.6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州进行检查、督导、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4,458.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0,127.50元增加75.27%,主要原因2021年在职人员2020增加单位办公费等增加;人员增加、差旅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92,821.1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0.00元、驻村补助经费39,237.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门资产总额3,404,298.83元,其中流动资产396,606.53元,固定资产3,007,692.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992.8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7,992.84元,固定资产与上年相等。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3,404,298.83

396,606.53

3,007,692.30

2.235.678.30

667.700.00


104.314.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办事处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交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49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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