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驻昆办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草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每年八月份确定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的通知》[怒办通(2019)54号]精神,经驻昆办会议研究决定,决定在2019年8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组织单位:州政府驻昆办、怒江大峡谷酒店
二、活动时间:2019年8月1日至31日。
三、活动参加单位:州政府驻昆办、怒江大峡谷酒店
四、活动内容:
(一)在酒店大堂播放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教育,普及民族团结知识,发放民族宗教政策宣传资料。
(二)在驻昆办办公区域内粘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资料等。
(三)组织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教育,普及民族团结知识。
(四)组织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应知应会100题学习及考试。
(五) 创建党建引领,民族融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与州党史办、州地方志办共同开展红色研学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州级单位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怒江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