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驻昆办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怒江州委、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怒发[2010]39号文件)精神,设怒江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为怒江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外派事业单位,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一、职责调整:
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进一步发挥对外“窗口”功能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政务服务:承办我州在昆政务、经济联系和友好往来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四套班子及其州直部门转由驻昆办办理的事项。
(二)信息提供:收集、整理和传输信息,为我州各级领导和部门及时提供有价值的政策和经济信息。
(三)对外联络:认真做好与挂钩怒江扶贫单位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大社会帮扶力度;加强与省内外州市之间的沟通联系,为我州经济合作牵线搭桥,协助州内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四)“窗口”作用:充分发挥对外宣传的“窗口”功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宣传,展示怒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宣传怒江,树立怒江对外良好的形象,以提高怒江的知名度,为怒江经济建设服务。
(五)接待服务:为州委、州政府四套班子及其州直有关部门和全州各族人民群众提供在昆办事接待服务,营造怒江人在昆明的“家外之家”氛围。
(六)应急服务:协助“两办”及相关部门做好需由驻昆组织处理的我州在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访事项工作。
(七)酒店管理:负责监督昆明怒江大峡谷酒店的经营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八)内部管理:加强办事处党的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树立驻昆办综合素质高、服务水平高的良好形象。
(九)承办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州政协、四套领导班子及州直各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