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怒江州乡村振兴局召开2023年全州乡村振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及州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全省乡村振兴系统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乡村振兴系统“作风素质提升年”工作落地落实。州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云天主持会议并讲话,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周彦良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2022年,全州乡村振兴系统扛牢扛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州乡村振兴局成立两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党建考核均为“优秀”,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见实效提供了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州乡村振兴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抓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工作、抓紧落实乡村振兴系统“作风素质提升年”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全州乡村振兴系统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要以《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振兴系统“作风素质提升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为抓手,把持续提高能力素质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根本途径,全面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狠抓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不断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见实效。
会上,各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作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