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工作简报第1期--怒江深化志智双扶 推动培训就业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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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3957471X-2022-194986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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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2-01-29 10:58:56

怒江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的指导意见》,深化扶志扶智行动,抓紧抓实职业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多措并举增强农村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新动能。2021年以来,全州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19.94万人,其中:转移省外就业4.1万人、省内县外就业1.89万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1.88万人、易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4.98万人,搬迁群众就业率88.72%、同比增长0.94万人。

一、深化扶志教育,全面激发内生动力

坚持“富脑袋”与“富口袋”并重,持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引导搬迁群众增强主体意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一是阵地化带动。在搬迁安置点全覆盖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常态化开展感恩教育、文艺宣教、暖心服务、“能人”选树、技能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提升搬迁群众“幸福感”。

二是活动化推进。在搬迁安置户家中摆放习近平总书记会见怒江州干部群众代表照片、悬挂人民领袖年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易地搬迁社区活动,通过“院坝会”“火塘会”“板凳会”等形式深入宣讲,学党史、添动力、凝共识。坚持每周“唱国歌、升国旗”,不断深化牢记嘱托教育。搭建百姓大舞台,开展“走出火塘向广场”活动,促进不同民族搬迁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强其对安置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是示范化引领。实施一个安置点一个村史馆行动,以“实物+图片”“器物+文字”的方式,展示乡村变化、记录美丽乡愁。将村史教育作为搬迁安置社区中小学“开学第一课”,依托村史馆见证从贫穷走向小康的沧桑巨变,有效发挥“乡愁记忆、教化育人”作用,传承良好家风、村风、民风,不断激发感恩新时代、奋进新生活的力量。开展“易地搬迁稳得住好家庭”示范创建,讲好幸福生活奋斗史,激励搬迁群众建设好家乡、守护好边疆,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组建“四支队伍”,合力攻坚转移就业

把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是转移省外就业作为搬迁群众稳定增收、增长见识、开阔思路的重要举措,确保实现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1人就业的目标任务。全州尽锐出战,组建四支队伍,形成抓劳动力转移就业攻坚合力。

一是设立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站。在全州50个规模以上易地搬迁安置点设立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站(点),常态化抓实岗位推荐、信息发布、就业发动、技能培训、劳动力信息收集等就业服务工作。

二是组建就业小分队。连续三年抢抓春节前后三个月的务工黄金期,从州、县(市)机关事业单位选派500余名业务骨干组建易地搬迁安置点就业小分队,白天开展劳动力信息录入,晚上入户宣传发动,确保宣传发动“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形成州、县(市)、乡(镇)、村级干部“一条线”联动,齐心协力“一盘棋”抓就业宣传发动的良好格局。

三是充实怒江州驻珠海劳务服务工作站。充实5个驻珠海劳务服务工作站力量,积极对接珠海市相关部门和企业,实施怒江籍劳动力“点对点、一站式”组织化转移模式,实现“出家门、上车门、下车门、进厂门”。持续做好在珠海务工人员跟踪、稳岗、维权和回访服务工作,消除务工人员后顾之忧。

四是培养劳务经纪人队伍。把在群众中有影响力、号召力的优秀务工能人、村干部培养为劳务经纪人,带动更多群众外出务工。通过奖励奖补、业务培训等方式,在全州培养600余名劳务经纪人。

三、实施“四个一批”,确保搬迁群众有业可就

坚持政府帮扶与自力更生有效结合,通过多种渠道,促进脱贫群众稳岗就业,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一是省外转移就业一批。按照“稳存量、调结构、提质量、促增收”以及对脱贫人口“富口袋与富脑袋”并举的要求,积极开展省外转移就业,2021年转移省外就业1万人。

二是就近就地就业一批。大力发展社区工厂,鼓励将搬迁群众吸纳到车间工作,实现楼上居住,楼下就业。在全州67个搬迁安置点扶持社区工厂46个,带动就业1485人。针对“能出去、但不能远走”的搬迁劳动力,通过就业服务站(点),积极推荐就业信息,联系州内企业倾斜用人意向等措施,帮助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转移县内就业3.46万人。

三是扶持创业带动一批。将易地搬迁安置点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纳入创业贷款政策扶持对象,2021年全州通过“贷免扶补”及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脱贫户12户,发放贷款220万元,为搬迁群众自主创业注入强劲动力,通过先富帮后富示范带动就业。

四是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一批。针对有劳动力但“无法离乡”的搬迁脱贫家庭,适量倾斜开发就业信息员、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等乡村公益性岗位,确保就业的同时推进社区规范化管理。为全州易地搬迁安置区提供乡村公益性岗位1.88万个,确保了搬迁群众“稳得住”。

四、强化“三个保障”,推进搬迁群众持续增收

通过技能培训、奖励激励、拓展劳务阵地等保障措施,推动搬迁群众“不想外出、不愿外出、不敢外出”的观念不断改变,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2021年脱贫群众人均工资性收入8467元,比2020年6308元增长25.50%。

一是强化技能培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断创新培训方式,简化培训管理,精准设置培训专业,深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就业技能和自我发展能力,2021年累计开展技能培训9786人次,有效提升群众就业本领。积极动员适龄青年就读技工院校,先学技术再就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2021年全州就读技工院校1155人。

二是强化政策激励激发就业动能。出台《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浦东新区对口帮扶怒江州劳务协作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等鼓励外出务工激励政策,明确对外出务工劳动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社区)“两委”干部、农村劳务经纪人、用人单位、就业帮扶车间等对象的各类奖励和补助措施,有效激发劳动力外出务工积极性,激励更多机构和人员参与劳务输出。2021年,全州共兑现各类奖励和补贴资金1188.01万元,惠及劳动力9280人次。

三是强化巩固对接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升级。深化巩固珠海怒江东西部劳务协作成果,继续加强与珠海市和有关企业对接协作,有效稳定以珠海为主的广东劳务阵地。积极应对国家东西部协作政策变化,主动对接浦东新区,签订东西部劳务合作协议,拓展转移就业新阵地。州政府领导带队到浙江等地开展劳务考察,抢抓劳动力转移就业新机遇。2021年,组织三批次122名怒江籍农村劳动力到上海市就业,浦东新区帮扶怒江州劳务协作资金2000万元,帮助7030名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


来源: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工作简报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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