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州乡村振兴局情况反馈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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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3957471X-2022-185393
发文机构
怒江州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01-08 17:24:35


根据州委统一安排,2022年1月7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州委常委、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聂金辉出席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会议传达了州委纳云德书记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州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润宏向州乡村振兴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陈大勇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6日至12月10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巡视。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贯彻中央巡视方针,牢牢把握巡察是再监督工作定位,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治责任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和领导干部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推动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委常委会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李润宏指出,州乡村振兴局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创新健全“四项机制”,实施常态化预警监测,实现遇困即帮、动态清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积极谋划研究“脱贫致富示范区”等规划,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任务作出了新的努力。中,巡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够到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怒江现场办公会精神、建设“脱贫致富示范区”推动落实不够有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治理能力不足,贯彻落实州委重要工作安排不够扎实,担当尽责不够、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紧盯问题、持续跟踪督办不够到位,作风不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够实。



李润宏提出了点整改意见: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到知信行统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聚焦“脱贫致富示范区”定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四是压实“两个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五是强化整改责任,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强劲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聂金辉同志传达了州委纳云德书记在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州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九届州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切实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责任使命;必须强化政治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强调州乡村振兴局党组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抓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与“重学习、抓落实、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强化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统一,在贯通结合、一体整改上持续发力。党组领导班子要对整改负总责,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党组书记对整改负首责,要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完善制度,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以重点领域突破带动改革整体推进,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陈大勇表示,州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明确具体,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完全赞同,诚恳接受。要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州委要求,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从“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较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州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州委巡察办、州纪委州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州乡村振兴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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