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决策部署,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夯实基础与重点创新相统一、传统金融和数字金融同发力,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汇聚,着力完善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结合怒江金融发展实际,“小步快跑”,拟定《怒江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根据各县市农业农村产业特点配套制定“一县(市)一方案”,积极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路径,进一步提升涉农主体金融服务获得感、可得性、满意度,缓解农业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风险高”等突出问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成效初显。
一、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打通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怒江农村金融改革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眼于金融服务空白和不足的地区、人群,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优化机构网点和普惠金融服务站,填补银行基层服务空白,织密农村金融“毛细血管”,打通普惠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让农村群众享受“足不出村”的金融服务。怒江银保监分局充分利用倾斜性支持政策,引进富滇银行成为怒江州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邮储银行从二级支行升级为一级支行,2个县级保险机构完成升格,新设2个县级银行机构和4个县级保险分支机构,使银行保险供给体系不断丰富。目前,怒江州银行保险服务已实现对全州255个行政村全覆盖,截至2021年8月末,银行机构在农村地区安装使用ATM机162台,POS机4531个,设立惠农支付点124个,普惠金融服务站339个。保险机构“三农”保险服务站已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各县(市)基本形成多元化、分层次、广覆盖的金融机构体系。
二、加大涉农金融资源供给,解决乡村振兴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增强农村经济增长动力。一是强化关键领域金融供给,加快完善农村融资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怒江银保监分局辖内银行业为怒江州提升教育和医疗水平、改善道路交通条件、饮水安全和提升人居环境等方面提供了助力,累计向教育扶贫领域发放贷款3.1亿元,医疗领域发放贷款2.94亿元,扶贫住房领域发放贷款19.11亿元,农村公路发放贷款9.08亿元,农村水利工程发放贷款6.9亿元,贫困村提升工程发放贷款6.25亿元。二是重点支持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工作,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辖内银行业为农民经营性收益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截至2020年末,辖内银行业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贷款余额6.89亿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3个(其中,农业龙头企业35个、农民合作社14个、家庭农场14个、涉农电商平台8个),贷款余额1.39亿元。三是加强保险风险保障功能。近年来,保险机构累计推出7种政策性农业保险,2017年至2019年三年间,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种植保险承保面积从7.18万亩增加至17.98万亩,能繁母猪、藏系羊、牦牛等主要养殖保险承保头数从9.26万头增加至18.16万头。
三、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和涉农金融产品,提升涉农金融匹配度,推动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结合怒江文化旅游、香料等产业发展实际,怒江银保监分局指导辖内银行机构创新推出“农旅贷”、“金碧乡村振兴贷”、“草果贷”、“花椒贷”等30多款涉农金融产品,全方位精准助力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农信社2020年初推出的“农旅贷”,专门为农家乐、民宿、客栈、旅游工艺品、民族演出、旅游运输等特色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优惠贷款,目前已累计发放贷款32笔,金额1069万元,有效支持了怒江州旅游产业发展。针对当前涉农金融产品与部分“三农”客户生产经营活动周期、抵质押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怒江银保监分局辖内银行机构创新推出一批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产品,实现金融供给予需求的精准对接。
四、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形成信用信贷互促相长的良好局面。怒江农村金融改革从涉农主体缺信用、缺抵押担保、金融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入手,着力改善农村信用信息环境。采取农户信用建档评级和授信同步推进的方式深入乡镇开展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的创建与评定工作,对符合授信条件的农户“应授尽授”,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农户有信贷需求可到当地农信社申请贷款,把银行和农户联系起来,培养农户信用习惯,启用信用并逐步积累信用。通过推广“信贷+信用”,解决了很多农户因信用空白或信用不全而无法获得贷款的问题,实现了信用信贷互促相长。截至2021年8月末,怒江州已完成10个信用乡镇、92个信用村和287个信用组的评定,建立农户信用档案130609户,覆盖面达97.82%。
五、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现过渡期政策稳定衔接。怒江银保监分局督促辖内银行机构严格按照“新政策不出、旧政策不退”的要求,积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及管理工作。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出台后,银行机构依托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通过物理网点、普惠金融服务站,以海报、宣传折页等方式进村入户对新政策进行宣传,做到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应知尽知”。截至2021年8月末,怒江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累计发放金额达10.55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23314户(次),惠及面达33.6%,存量贷款户数10547户,较年初增加834户,贷款余额4.65亿元,较年初增加0.36亿元,成为云南省十六个州市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实现正增长的五个州市之一。
六、加强金融知识、信用观念的普及,营造农村金融发展良好环境。依托基层党委政府、机构网点、金融多功能服务平台等,建立常态化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机制,从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选派青年骨干组成青年金融政策宣讲团,深入乡村、社区和安置点,大力宣传金融知识,宣讲“贷免扶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普惠金融政策,倡导“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信用观念,增强农村群众金融理念和守信用信意识,提升农村领域借力金融振兴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