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乡村振兴简报第10期--怒江州全面落实“一平台、三机制”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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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957471X-2021-180513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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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公开日期
2021-12-02 16:56:52

怒江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立一平台三机制,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推动实现四个全覆盖。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

一、抓好政府救助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强化动态监测,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

怒江州政府救助平台自启动以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921735810三类重点监测对象,强化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着力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开展动态监测,通过线上监测与线下核查结合,瞄准致贫风险点,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动态清零。910日组织开展了政府救助平台业务培训,全面宣传推广、运行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切实提升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使用率,同时引导群众有困难找政府。政府救助平台涉及教体、人社、民政、住建、水利、卫健、医保7个部门,包括临时困难”“特困供养”“低保”“找工作”“找培训”“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控辍保学”“医疗机构查询”“慢病健康管理”“大病专项救治”“参保登记”“异地就医未报销”“大病救助”14个救助服务事项8月底上线运行以来,各级干部群众有序推广使用。截至1010日,怒江州政府救助平台共申请救助3605件,已办结2941件,办结率为82%

二、完善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

(一)持续推进产业发展来稳定群众增收

始终把发展农业农村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根本之策,围绕做大做强六大产业,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壮大工程”“品牌培育工程”“厨房工程等工作,50%以上涉农整合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重点补齐科技、设施和市场短板。一是遴选265名各领域专家,组建4个科技团队点对点服务,实施厨房工程,推出怒江草果、高黎贡山猪等一批原产绿色食材。二是立足一县一业目标,不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着力提升草果、茶叶、牛羊养殖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果蔬、魔芋、林下种植业等增收致富产业,确保山区群众每户至少有1个增收项目。三是推进绿色香料产业园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启动怒江峡谷乡村振兴示范园、兰坪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澜沧江干热河谷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产业园区建设,以重点园区带动、辐射引领发展,全面推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四是加快打造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依托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全面加快半山酒店、国家步道、美丽公路绿道、高A级景区、旅游特色小镇等建设,坚定不移走旅游+”创新发展路子,深入推动交旅、农旅、文旅、康旅融合目前,全州旅游文化产业直接从业人员1.5万人,间接从业人员5万余人。

(二)衔接好东西扶贫协推进产业项目建设

坚持和完善东西部扶贫和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续推进东西协作的产业项目一是深入沟通交流,建立协作机制。今年上海市多次到怒江开展了调研和帮扶工作考察,怒江州派出党政代表团赴浦东新区考察对接东西部协作工作两地合作交流沟通顺畅,互访机制不断完善深化。二是扎实推进年度协作项目实施。认真编2021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对口帮扶怒江州项目计划,上海市确定从2021年度第二批援滇资金中安排23942.9万元,用于支持怒江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社会事业帮扶、人才交流培训、劳务协作等5个方面共19个具体项目。

三、完善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

怒江州把发展产业作为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要途径出台《怒江州村级集体经济三年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2018—2020年)》,通过盘活资产”“股份合作”“利用资源”“经营服务”“固定资产”“抱团取暖等六个方面发展集体经济。在打好人才和产业发展的基础上,管好盘活农村扶贫资产,增加集体经济收入。2021年以来整合投入村级集体经济建设资金2200万元,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挥了利民富民作用。并且实行收益资金由乡级代管中心统一记账的管理方式,有效维护了集体和群众利益,保障了村级集体经济安全有序运行。

四、完善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

(一)建立完善扶智培训体系提升群众就业能力和发展动力

坚持把务工就业作为群众稳定增收的有力抓手,深入开展务工情况大排查、岗位信息大推送、就业政策大宣传、转移就业大输送专项行动,不断加大转移省外、州外就业工作力度。建立完善扶智培训体系,深入开展新时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办好乡村振兴骨干培训,面向广大农民工群体,持续组织开展大规模、广覆盖和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有条件有意愿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至少掌握1项劳动技能、获得1项职业技能认定。采取就地扶持培育、引导返乡创业、支持人才回流等措施,每个村至少培养3—5名致富带头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坚持做好点对点、一站式集中输送,全面落实出家门、上车门、进厂门服务,推进稳岗就业。截至目前,全州25.7万劳动力已实现转移就业19.72万人(脱贫劳动力11.67万人),就业率76.69%(脱贫劳动力就业率83.35%),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转移省外就业4.04万人,较2020年增长36.48%,转移省内县外就业1.89万人,较2020年增长18.12%

(二)持续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全力推行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18条措施,继续推行20名厅级领导挂联全州千人以上易地搬迁安置区制度,聚焦稳得住、能致富,实行挂牌督战。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全州67个集中安置区水、电、路、信等基础设施已按标准配齐,学校、卫生室、文化活动场所、公厕、垃圾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陆续建成投入使用,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和就医、就学条件明显改善。深入推进搬迁群众稳岗就业,在各个安置区成立就业创业服务站,组建15支就业小分队驻点开展转移就业工作。截至目前,各安置区共实现转移就业4.97万人(省外10026人),就业率达88.43%,实现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户均有1人以上就业。积极盘活易地扶贫搬迁户三块地,推动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东,避免易地扶贫搬迁户土地闲置,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收入来源更广泛、增收基础更扎实、生活保障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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