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现就关于人均纯收入达标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作出如下问答,供大家参照落实。
问:关于人均纯收入达标的要求有哪些?
答:根据收入来源构成,突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据实核算,确保收入真达标、真饱满,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4000元以上,实现高质量脱贫。
1.全面核算收入。按照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个方面进行认真核算,算大账、算实账,做到经营性收入算足,工资性收入算满,政策性补助收入算清,财产性收入算准。
2.每年有增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年递增,实现收入稳定可持续,不能年年都相同。
3.加强政策保障。针对个别收入骤减户、支出骤增户等收入不达标的情况,采取灵活的政策,通过增加务工、社会保障等方式增加收入。
4.落实“双签字”。收入核算结果要经建档立卡户、驻村工作队“双签字”认可认定,做到手续完善,群众认账,干部认可。
5.落实“双达标”。在收入核算时,要实现扶贫信息系统人口收入和实际生活人口收入“双达标”。
问:关于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有哪些?
答:住房安全有保障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指标,必须要达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要求。
1.真搬实住。住房经住建部门认定为安全稳固住房,具备入住条件且有生活能力的,必须全部人员真搬实住,应住尽住,入住安全稳固住房。
2.住人无危房。针对易地扶贫搬迁中一时无法搬迁的老弱病残等特殊人员,可采取投亲靠友、住养老院、幸福大院集中供养等方式,确保住人无危房。
3.危房不住人。火房、厨房等未经住建部门认定为安全稳固住房的一律不得住人。
4.消除家徒四壁户。采取临时救助、社会帮扶、亲人帮助等方式,帮助家徒四壁户购买家具和生活用品,提高入住质量。
(作者:省委下派怒江州脱贫攻坚人才支持专项工作队 张进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