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脱贫攻坚政策-诚信自强、勤劳致富

浏览:0  来源:怒江州乡村振兴局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K3957471X-2017-20394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乡村振兴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7-12-07 18:05:31

1.建强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配齐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支持党员带头脱贫致富、带领脱贫致富。

2.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改变陈规陋习,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3.弘扬中华民族劳动光荣、勤俭持家、邻里和睦、孝亲敬老等传统美德,教育和引导贫困群众早干早支持、多干多支持,用自己的双手光荣脱贫、勤劳致富、服务社会、贡献国家。

4.注意调动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农村低保对象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培育其发展生产和务工就业的基本技能,努力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有条件的村可以开办乡村旅馆、农家乐等项目,增加旅游开发收入和服务经营收入。

  5.更好发挥扶贫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将扶贫资金向农村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与度高、带动脱贫作用

强的产业项目倾斜,增强脱贫的稳定性。

6.注意发挥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宣传组织动员作用,鼓励和引导农村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与脱贫攻坚项目,依靠自力更生脱贫致富。

7.大力宣传推广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讲述好故事,弘扬正能量,奏响主旋律。

8.扶贫要扶志,有志气、自力更生很重要!只要有志气、有信心,就没有迈不过去的坎。

9.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一定会给乡亲们更多支持和帮助,乡亲们要发扬自强自立精神,找准发展路子、苦干实干,早日改变贫困面貌。

10.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加大对扶贫对象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济困,确保如期实现扶贫开发“两不愁三保障”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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