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关于州审计局对我办2020年度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有关问题整改的情况报告
怒江州审计局:
根据《怒江州审计局关于整改怒江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有关问题的通知》(〔2021〕—178)要求,对我单位存在的5个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原始凭证不规范的问题
对“2020年6月30日56号凭证、8月31日39号凭证原始凭证为秘密10年文件”等问题:
及时在凭证中将附着的秘密文件拆除,并向州委保密局和州财政局核算中心进行了咨询,对涉密项目不得再将秘密文件做为附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秘密载体管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对“3月31日26号凭证支付2020年公益性岗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1491.36元、4月30日12号凭证支付2020年公益性岗位工伤保险4.2元、12月31日89号凭证支付边界巡查N17号界桩租车费2400.00元在劳务费科目核算;5月31日16号凭证支付到片马捐赠物资租车费1350元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核算;12月31日59号凭证支付下沉扶贫联系点租车费1200元在“办费科目核算;8月31日41号凭证支付云Q09667公务用车ETC费用16.15元在其他交通费用科目核算,12月31日72号凭证支付界务员培训交通补助费7500元、73号凭证支付界务员培训误工补助费12600元、75号凭证支付界务员培训文印材料费690元,在其他交通费用 科目核算;12月34日85号凭证支付边界巡查劳保用品13944元,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核算”等问题:
因我单位2020年被州财政局列为15家会计集中核算试点单位之一,会计核算工作统一由州财政局核算中心做。对出现会计核算科目不规范的问题,我单位及时与核算中心负责我办核算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对接,现因2020的决算工作已完成,无法调整核算科目,但已要求相关人员认真核对,查看存在的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公务用车修理费在“会议费”科目核算的问题
对“8月31日41号凭证支付云Q09667公务用车ETC费用16.15元在‘其他交通费用’科目核算、12月31日81号凭证支付云Q20260公务用车修理费25370元,在‘会议费’科目核算”等问题:
对此会计核算科目不正确的问题,我单位与核算中心负责我办核算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对接,现因2020的决算工作已完成,无法调整核算科目,要求相关人员认真核对,查看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对“3月31日14号凭证支付欢送32022部队怒江测绘人员接待人员接待函和菜单问题无接待函和菜单”的问题:
因接待人员情况特殊,已及时补上相关接待情况说明和菜单,今后我办将严格按照规定报销公务接待费用,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关于印刷服务未办理政府采购的问题
“对9月30日29号凭证支付泸水华亿数码图文广告部文印材料费12233元,其中彩色打印文件头及制作370元、A4纸600元,无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的问题:
及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每年初印发的《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明确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知识和必需纳入政府采购的目录范围,在办公用品的使用过程中明确那些用品必需通过政府采购,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截至9月29日,以上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在怒江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公告。
此报告
怒江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