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代际互助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政策解读

浏览:0  来源:怒江州住房公积金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745281951-2026-281524
发文机构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6-06-30 16:50:15

现将代际互助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目的

为落实住房公积金深化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减轻购房家庭还贷压力,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便利化水平。

二、内容解读

(一)政策实施范围及适用对象

1.适用范围。在怒江州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在办理一次性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本人及配偶的双方父母及子女可自愿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协助借款人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2.适用对象。借款人(含配偶)的父母及子女(以下称“互助提取人”)。

(二)提取条件

1.一次性结清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2.优先使用借款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不足部分申请提取互助提取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互助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怒江州内,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符合怒江州公积金提取相关条件。

(三)提取额度

借款人、配偶和互助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该笔贷款剩余应还本息总额。

(四)资金支付

提取资金直接划转至公积金贷款账户用于结清贷款,不转入提取人个人账户。

(五)申请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互助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未婚的无需提供);

3.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加盖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印章的人事档案等)。

三、业务办理流程

借款人(含配偶)与互助提取人携带相关资料要件一同前往就近管理业务窗口申请办理→审核通过结清贷款→业务办结;审核不通过的以予退回或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

四、实施时间

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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