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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退役军人保障 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浏览:0  来源:怒江州住房公积金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745281951-2025-263978
发文机构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6-03 17:03:46

《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退役军人保障

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充分发挥我州住房公积金在支持退役军人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广大退役军人解决住房问题,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怒江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发挥我州住房公积金在支持退役军人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广大退役军人安居宜居。二是根据2024年8月1日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怒江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在退役军人群体中推广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让更多的退役军人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优惠。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与便利,持续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与荣誉感,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爱国拥军、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意见》中的退役军人是否有地域限制?

《实施意见》中的退役军人无地域限制,所有退役军人只要在怒江州辖区内连续正常缴纳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含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可以在我州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

(二)退役军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体如何分类?

一是军转干部、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等落实安置单位的,由安置单位按规定缴存。

二是未落实单位的退役军人,在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三)退役军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一是安置单位缴存。由安置单位按规定为退役军人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按在职职工有关规定执行。

二是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缴存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水平自主选择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怒江州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怒江州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我州住房公积金现行标准最高月缴存基数为31903元,最低月缴存基数州直、泸水为1920元,兰坪、福贡、贡山为1770元;缴存比例可以在10%-24%之间自主选择申报。灵活就业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均由本人承担。

   (四)退役军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何办理?

凡年满18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在怒江州行政区域内以个人名义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2个月(含)以上并正常缴费,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从业人员,未纳入单位统一缴存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编外职工均可以个人名义自愿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退役军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设公积金账户的,可至就业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

(五)什么是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办理转移接续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因为军人住房公积金和地方住房公积金是两个系统,退役军人在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无法直接转入地方住房公积金系统。我州鼓励退役军人将部队发放给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在怒江州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接续缴存。转入金额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合并计算,可以实现多贷早贷,尽早实现安居宜居。办理转入时须提供本人在军队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证明,转入金额需等于缴存证明上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六)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什么规定?

一是安置到单位的退役军人与单位职工同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只要符合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现行提取政策规定的,均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存储金额。二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退役军人,个人及家庭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提取个人缴存账户余额。三是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个人账户停缴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退出缴存。

(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规定?

一是安置到单位的退役军人与单位职工同权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只要符合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现行贷款政策规定,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役军人,贷款额度根据其缴存基数、缴存账户余额、缴存时间、还款能力、贷款期限、房屋总价、首付比例等因素综合测算,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怒江州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如配偶方为单位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根据各自住房公积金政策分别核算、合并发放。三是借款申请人家庭月还款额合计不得高于家庭月收入合计(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合计)的60%。四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在贷款结清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前不能停缴、断缴住房公积金,也不能降低月缴存额

(八)退役军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段时间后不想再缴存了,是否可以退出?

只要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退出住房公积金制度,没有缴存时间长短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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