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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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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450594-2025-268710
发文机构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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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9-16 14:50:45

 

监督索引号53330000532401000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怒办字〔2024〕33号的通知,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主要职能有: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指导监督全州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自然资源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类“一书两证”审批。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服务协调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 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组织查处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督促指导县(市)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州林草局。

(16)完成州委、州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审批科、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勘察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和执法监督科、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怒江州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2)怒江州不动产登记中心;

(3)怒江州自然资源调查评估中心;

(4)怒江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5)怒江州国土资源综合整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纳入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因下设5个所属单位末独立核算,不单独决算编报,统一合并纳入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一个单位编报部门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局全力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认真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按照年度自然资源工作要点,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不断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始终牢记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的初心使命,牢牢守住耕地红线。2024年,积极推动2023-2024年耕地流出排查整改工作,通过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分析研判,实行日、周、月调度,党组成员下沉督导等方式压实责任,确保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有序推进。截止2024年底,全州共计排查核实图斑面积14194.96亩,耕地净流出面积1054.49亩(其中永农404.52亩)。超考核指标任务(860000亩)34400亩;永农保护面积为378900亩,超考核指标任务(370000亩)8900亩;全州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涉及4大类25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9个,整改率82.94%。二是积极找地造地。结合州政府下发的垦造水田计划,大力开展找水造田工作。已完成州级竣工验收2个提质改造水田项目,提质改造面积529.9515亩,新增耕地7.0185亩,预算投资8957800元;新立项待实施一个项目,项目总规模3.3445公顷,预算投资1034000元。三是积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2024年,通过省补充耕地指标市场化交易平台交易购买水田规模3.4860公顷、耕地数量12.7621公顷、粮食产能53850公斤,共交易金额41848212元。

(二)“三级三类”国土空间体系基本形成。“三+N”规划体系逐渐形成。州、县、乡总体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国土空间布局逐步实现“一张蓝图”管控到底。州级和四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批复和“一张图”备案工作;全州31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已编制完成;全州258个行政村村庄规划成果完成备案入库,纳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全州四县(市)中心城区及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取得实质性进展位列全省前列,相关信息平台和监督系统运行正常。

(三)民生保障网织得更加牢靠。一是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明显。2024年,全州没有发生达到统计标准的地质灾害。经排查,全州纳入监测隐患点共1461处,处置隐患点12个,聘请地质灾害监测人员2891名,累计建成监测预警实验设备2072台,做到隐患底数清、责任明。累计发布Ⅱ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63次,发布监测预警信息7163条,开展应急宣传培训126期2945人,应急演练332期11957人。运用新增国债资金治理地质灾害3个,实施地质灾害精准化调查项目4个,通过验收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35个,储备省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4个,夯实防灾基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是不动产“带押过户”政策落地见效。出台印发《怒江州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实施方案》,统一办事标准,最大程度降低交易成本,支持线下和同行跨行兼容办理,提升便民服务效率。三是持续开展年度常规监测。2024年前三季度常规监测调查涉及图斑9009个,相关调查成果已全部通过省级审核,并形成数据库向省厅汇交。林草湿荒普查地类认定图斑15560个,已全部通过州级复核。四是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夯实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基础。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耕地保护等法律法规,提升群众依法利用自然资源认知度。

(四)服务经济发展要素持续凸显。一是积极服务项目落地见效。全年累计召开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5次,审议项目35个,召开州城乡规划专委会会议3次,审查项目18个,确保全州重点项目依法依规落地。二是积极服务项目前期用地。全年共核发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26件,申请用地面积共368.78公顷,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服务保障。三是持续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全年完成村庄建设项目用地报件5个,涉及用地面积197.7195亩,完成重点项目农转用报件审查上报15个,涉及用地面积1059.1710亩,并取得1个城镇批次用地、4个单独选址项目省人民政府用地批文,涉及用地面积104.3805亩;完成报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12个,涉及用地面积372.54亩,完成报批成片开发方案2个,并取得批复,涉及开发区域面积859.1805亩;全州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54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1宗。

(五)持续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一是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审批登记和保护监督管理。全年完成采矿权发证登记6个,探矿权登记发证4个;实地核实检查矿业权11个;完成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51个,公示率100%;完成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公示9宗,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6674500元;完成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15个,兰坪铅锌矿正在筹备申报创建省级绿色矿山;常态化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注销探矿权1个,自行废止探矿权2个。二是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完成2023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网上直报30家,已通过省厅初审;完成2023年怒江州矿产资源储量统计矿山59个,编制年度消耗量报告4家完成2024年25个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压覆查询和13个建设项目压覆调查结果备案,为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等建设项目推进提供服务保障。

(六)持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全力完成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按照省级下达基数,分别完成了批而未供959亩和闲置任务11.37亩处置任务,达到年度目标。二是2024年度兰坪县拟供应1宗工业项目“标准地”,用地面积178.7637亩,供地方案已获得州政府批复,批复文号为:怒政复〔2024〕36号,兰坪县自然资源局正在组织系统挂牌公告,以“标准地”公开出让,挂牌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实现“拿地即开工”,即实现怒江州工业“标准地”出让零突破,同时,年内全州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达到65.83%。三是积极谋划发展空间。在开展全州工业用地红线划定中,共划定工业用地红线675.13公顷,为泸水市片马口岸、云南兰坪产业园区等建设区留足发展空间。

(七)持续各类问题整改。一是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根据州委《整改方案》,我局积极主动认领牵头整改措施3条,配合整改措施7条,结合部门职责制定整改措施20条,已完成整改3项、基本完成整改5项、未完成整改2项,整改率80%。受理办结信访件18件,办结率100%。二是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以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共指出我州问题157个,目前,累计整改完成137个,正在整改20个,整改率87.2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有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对尚未完成的60图斑进行项目打包修复治理,目前已完成了州级评审和相关批复下达,计划2025年年底前完成整改销号;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正在整改3个。四是在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等整改中,没有涉及未完成整改事项。五是积极配合巡察工作。

(八)落实维护国家安全部门职责。以“4·15国家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树牢国家安全意识。认真开展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落实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拟创建部门职责,划定高黎贡山地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7174.17平方千米。同时,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积极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助力自然资源工作力量。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5474881.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74881.3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643615.41元,增长123.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643615.41元,增长123.4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等项目实施,拨入项目款故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5474881.39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4160.75元,占总支出的20.18%;项目支出44280720.64元,占总支出的79.8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080455.41元,增长118.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511.90元,增长0.38%;项目支出增加30037943.51元,增长210.9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等项目实施,支出项目款故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94160.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64258.47元,占基本支出的92.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9902.28元,占基本支出的7.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280720.64元。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怒江州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项目经费25119010.40元,主要用于调查怒江州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费用支出;

怒江州地质灾害监测站台建设项目经费9290488.43元,主要用于支付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费用支出;

怒江州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项目经费4517848.17元,主要用于支付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项目费用支出;

怒江州地质灾害2023年省级防治补助资金4522536.10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费用支出;

怒江州地质灾害2024年州级隐患排查及调查评价专项工作资金99119.00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调查费用支出;  

怒江州地质灾害2023年监测预警项目专项资金32967.20元,主要用于2023年监测预警项目费用支出;

省级卫片执法补助资金150101.00元,用于支付开展卫片执法工作经费支出;

异地交流干部工作经费31758.00元,用于保障交流干部房屋租赁费用及回家探亲交通费;

耕地保护工作经费99952.34元,用于支付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费用支出;

矿业权审批服务费281300.00元,用于支付矿业权审批中介服务费;

常规监测费用100000.00元,用于支付开展自然资源常规监测服务费用。

遗属补助费35640.00元,用于支付单位遗属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74881.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0643615.41元,增长123.41%,完成年初预算的461.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177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完成年初预算的89.8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遗属补助、死亡抚恤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后,费用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118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人数变动及工资工资晋升基数提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12.农林水(类)支出68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驻村队员生活补助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费用由组织部做预算,财政按组织部预算将补助核拨至各单位;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909659.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6%,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支出以及公用经费支出、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开展卫片执法工作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下达工作任务末在州级预算范围之内;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13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有退休人员,人员变动造成预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3581969.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6%,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0.60%。主要用于怒江州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怒江州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怒江州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项目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安排项目资金末纳入州级预算,地灾项目主要上级安排项目,资金量大,故差异较大;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29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436.81元,下降6.9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7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9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6%,完成年初预算的59.2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19元,增长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484.00元,下降64.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484.00元,下降64.9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29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436.81元,下降6.9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9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2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接待次数较预算接待次数减少,接待费用相应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7.19元,增长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84.00元,下降64.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484元,下降64.9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接待次数较上年减少,接待费用相应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卫片执法、矿山管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调查、规划调研、土地巡查等业务下乡出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研、土地调查、矿产卫片执法巡查,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等工作下乡接待及四县对接业务工作人员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9902.28元,比上年增加22661.74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支付上一年欠付的差旅费、办公费等原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电费、维护费、水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总额57933778.89元,其中,流动资产11400.00元,固定资产3574210.1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3938968.65元,无形资产409200.07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855018.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79327.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9项,账面原值49366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88875.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88875.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86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865.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0000532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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