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
1.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高法治意识。根据《怒江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要举措分工方案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局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纳入日常重要议事日程。一是班子带头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全年集中学习9次;二是坚持每周二上午业务学习制度,2022年,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共组织带头集体学习43次,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书籍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列入单位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学习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科室具体承办的业务。三是抓好线上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学习,不断拓宽学习渠道。年度参学率100%,合格率100%的双百目标。
2.加强普法宣教,增强法律意识。一是我州自然资源系统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将法制宣传资料和法律服务送到农村、矿山、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使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做好“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活动,利用安全生产月等纪念日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全州自然资源系统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扫黑除恶及日常普法宣传活动期间,发放5000余份宣传手册,粘贴100余份海报。二是各县(市)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发挥部门优势,结合工作重点,到各乡镇指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同时,向各乡(镇)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各县(市)通过制作“八不准”宣传海报,在县城及各乡镇范围内广泛张贴 “八不准”宣传海报1000余张。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提搞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避险能力。全州共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宣传培训48期次、共3160人次参加培训,开展避险演练133次、共7387人参加演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
1.主动履职,高位推动。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议事决策制度,2022年未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被追责问责等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造成决策出现重大失误。
3.强化措施,有效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截至11月18日,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败诉情况;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法制局关于贯彻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事项的通知》,2021年与云南大怒江律师事务所续签了法律顾问协议书。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出台、信访投诉案件处理、电话咨询等相关工作50余次,其中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8份;信访复核建议3次。
(二)严格执法,充分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执法氛围
1.积极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整治工作。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印发了《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截至目前,全州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共开展动态巡查486人次;共发现违法违规行为40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份;实地核查发现线索38次,接到群众匿名举报2次。查处1起,缴罚没款5000元,没收矿产品119.5m³。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矿山进行巡查过程中发现矿区内私挖盗采现象,当场采用机械填埋、炸药炸封等方式,共封堵37个矿洞,没收矿石3吨。
2.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年内积极开展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坚持防查并举的执法监察方针。截至目前,怒江州2021年土地卫片执法中共涉及违法用地129宗,占耕地面积206.6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9.84%。
(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方面
1.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根据《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在全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和州委关于加强法治怒江、平安怒江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我局制定了《怒江州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未来五年普法工作重点,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提升全州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2.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根据《怒江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参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相关要求,在全州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3.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提高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保证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有效,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的发生,成立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法律顾问,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环节。今年,为贯彻落实好省委书记王宁2月13—14日赴怒江调研提出的“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利用先进手段,在严格管控、严格管理民房建设上下大功夫,尽早尽快解决全州房屋违规违建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局会同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起草完成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目前该办法已公开发布施行。
4.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为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提高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怒江自然资源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怒办〔2017〕3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建立《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受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委托处理自然资源领域法律事务,执法监督科承担局法律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法律顾问的组织联络和日常工作。
5.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怒江州政务服务管路局关于征求〈怒江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内容,明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23项,行政处罚72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
6.部门双随机和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情况。年内制定《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2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共涉及抽查计划4项。配合水务部门抽查计划事项1项。
7.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的重点工作。及时制定工作方案,《2021年度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指标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全面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为优化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程序提供工作指引。二是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批制度。全面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优化行政审批程序,为提高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出台《怒江州建设项目用地会审制度》,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时限由原规定20天完成改为承诺8天内完成,云泸高速、67个抵边联防所等一大批项目按承诺期限出具了意见;全面推进矿政管理相关工作,制定下发了《怒江州矿业权联勘联审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及矿业权审批登记工作规程》、三是制定《怒江州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2022年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时限压缩至10工作日内完成。全面落实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2个工作日内。逐步优化自然资源领域审批制度,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四是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打通了不动产登记与税务部门间的对接窗口,实现了不动产登记转移和税费线上“一窗式”办理,切实解决群众办证“多头跑”问题。
8.严格落实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结合实际工作,严格执行《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怒江州国土资源局矛盾纠纷大排查实施方案》,把矛盾纠纷分解细化到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要求各科室、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的职能职责,接待好、处理好每一起群众来信来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2年全州自然资源领域信访件2件,已全部回复办结,全年未发生赴京越级上访或重大群体性事件。
9.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领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和归口管理原则,做好土地规划调整、补偿安置政策调整、土地权属调整变更、土地整治、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矿业权设置和国土空间规划等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准确研判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及可控程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矛盾和问题。
(五)影响制约法治怒江建设的重点工作方面
1.证明事项清理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2021年我局出台《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通过梳理,我局在土地矿产报件中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事项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2.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系统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从近几年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看,部分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不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不能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个别工作人员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不能依法办事,常常造成工作被动,干部队伍的法治化、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对工作安排部署强调较多,对推进举措和进度关注不够。在落实依法治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深入基层执法检查较少,监督实效有待提升。
3.基层自然资源所部分基层执法人员法律基础知识不够扎实,一线执法经验较少,规范执法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4.系统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全社会知法守法氛围有待加强,普法学法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普法宣传方式单一,全面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受众面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安排,继续深入开展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工作。
- 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普法规划活动;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场所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及外来人员的法律意识。继续狠抓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本系统干部轮训、定期讲座及法律法规培训等形式,提高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意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自然资源依法行政的能力。严格执法程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增强依法治州工作效果。改进创新普法工作观念和工作方式,及时总结并大力推广开展普法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化。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