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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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1450594-2023-231871
发文机构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3-11-15 20:02:00

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州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结合职能职责修订完善怒江州自然资源系统普法责任清单。现将《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法责任清单》予以公告。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广泛开展理论宣讲,法治实践讲座等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引导全州自然资源系统上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不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和制度化。

3.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4.积极组织开展主题活动。按州委宣传部、州普法办、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实施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提升全厅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个性普法内容

5.组织实施《怒江州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6.深入学习宣传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摆在突出位置,向社会广泛宣传保护好耕地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向社会群众传达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最强音。同时,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贯彻工作,使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和各项制度深入人心,为自然资源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奠定坚实的基础。

7.不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思路,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涉及自治州法律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8.积极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不断拓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领域。强化面

向基层干部群众的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电影、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认知率。

9.做好法治宣传信息报送、法治宣传考核资料的上报。各县市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各事业单位按要求宣传任务完成或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向相关单位报送完成情况的同时,向执法监督科和局办公室提供法治宣传信息、资料,执法监督科和办公室及时向州普法办报送。报送资料应包含开展活动方案通知、动态报道、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等。

二、普法对象

怒江州自然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自然资源工作中涉及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三、责任领导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桑益

四、责任部门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督科牵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各县市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各事业单位负责法对相关普法内容实施普法。

五、联系方式

联络员: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督科

电话:0886-363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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