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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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450594-2021-157992
发文机构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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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3-09 16: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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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类“一书两证”审批。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服务协调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督促指导县(市)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州委、州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一个独立行政编制机构,我局纳入2021年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我局内设9个正科级行政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测绘地理信息和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审批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乡规划科、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勘查管理科。同时下设一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和五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分别是怒江州城乡规划服务中心;怒江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怒江州不动产登记中心、怒江州国土资源调查评估中心、怒江州地质环境监测站、怒江州国土综合整理中心。我局总编制数为60人,其中行政编制数为13人、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45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全州自然资源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建立完善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信访功能的参与和监督职能,重视社会舆情稳控,及时有效应对负面舆情。

2、全面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6)按期完成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底图,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州委、州政府重大安排部署,统筹安排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国土开发强度等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推进三线划定工作,加快推进州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大力推进县、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力争2021年9月底前完成。(7)大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大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优先选择怒江、澜沧江及独龙江、公路沿线、边境村庄开展试点。推广临沧经验,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将“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审批系统延伸至乡镇。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宅基地联审联批试点。推进完善乡村规划专管员制度。(8)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监督实施“四体系”,形成和发布一批符合我省实际的制度成果。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法实施条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主体功能区配套制度等法规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制定县(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制定专项规划审核、“一张图”核对等规则,制定我州规划数据库、成果汇交、质量检测等标准规范,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监督实施。(9)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理制度。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对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地、各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地等实行特殊保护制度。制定我州贯彻落实自然生态空间用地管制的办法措施,探索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的监管体系。(10)做好过渡期规划管理。按照国家、省要求,出台过渡期规划管理措施,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将重大项目纳入过渡期规划,为“十四五”开局之年提供空间保障。

3、全面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1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主体责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形成一整套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激励措施。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国土空间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加快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案。建立生态保护红线评价机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考核。继续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12)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管控。建立州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协调机制,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推进,年内完成州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和备案,构建州、县(市)二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推动建立全州生态保护修复长效投入机制,切实履行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13)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为重点,布局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分类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抓好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地等各类保护区矿业权退出整改,继续推进露天矿山整治恢复。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年度组织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前期踏勘、摸底调查和“一矿一策”方案编制,按时完成国家不低于48公顷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

4、全面用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14)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持续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加强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踏勘论证,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水田,严格重大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审查论证。加大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惩处力度,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和最严厉的经济惩罚措施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个不准”,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等规定。(15)进一步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开展补充耕地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垦造水田10000亩。5月底前全部完成补充耕地欠账,归还耕地数量指标444.44亩、水田规模指标3410.89亩。6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补充耕地垦造水田计划任务兰坪县、泸水市各2300亩;贡山县、福贡县各200亩(合计5000亩)。实行“以补定占,补占分离”,把耕地后备资源情况和补充耕地指标储备情况作为下达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的重要依据。加大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力度,着力增加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在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耕地时确保有补充耕地指标可用,把补充耕地计划落实情况与建设项目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分开考核。按照“县级平衡为主、州市调剂为辅、省级调剂为补充”的要求,全力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需求。(16)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实行“退复同步、进出平衡”,对耕地实行的有节奏退耕要与“即可恢复”的其他用地恢复为耕地同步考虑,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要做到稳定利用的耕地进出平衡,以保证“好”耕地数量稳步上升,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综合考虑地理格局、土壤条件、生物多样性等因素,结合国土“三调”成果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分类。(17)强化耕地动态监测。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锁定新一轮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图斑,运用卫星影像等信息手段,每半年开展一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监管。强化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加快上图入库备案工作,准确掌握全省设施农业用地变化情况。(18)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耕地责任保护目标。按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21年将对“十三五”时期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开展全面考核,各县(市)要深入分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工作情况,认真做好考核工作。(19)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对全州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加强分析研究,提出妥善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耕地动态监测结果,强化 “非农化”行为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5、全面完善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体系

(20)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城市更新,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探索开展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三旧”改造,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提请州政府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纳入县(市)政府综合考评。加强存量建设用地挖潜,确保完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使用面积下降目标,多策并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示范市创建工作。(21)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继续深入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争2021年度批而未供处置率进一步排名全省靠前。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监管平台,充分应用遥感数据监测等手段,加大对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土地批而未供、未供即用和闲置违约等问题的监测监管。(22)加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加大矿业权出让登记及监管力度,完善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共同责任机制。结合全州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启动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改善我州非煤矿山“小、散、弱”的现状。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将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矿资源开发领域问题整改力度,做好涉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清理排查、矛盾纠纷化解、依法有序退出工作。(23)加强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发挥地质工作公益性、先行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实施“透明国土”工程,推进地上地下空间资源一体规划、开发、保护和利用,持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防灾减灾治灾能力,进一步加强发展的底盘支撑体系、资源能源安全体系、民生服务保障体系。按照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稳定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分担勘查风险,继续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入。以增加资源战略储备为目标,立足找大矿、找好矿,以老矿山深部和外围为主战场,实施绿色勘查。(24)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切入点,以产业升级为核心,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资源开发规模化和集约高效利用,通过对资源空间要素和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实行分区管理,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变。按照控制开采总量、减少矿山数量、遵守矿山准入、提高利用水平的要求,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

6、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和安全生产能力

(25)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聚焦“隐患在哪里”“灾害何时发生”等关键问题,继续实施全州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和应急值守,做好州、县二级“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实施。全面上线运行全州155处,其中专业监测16处,普适型监测点139处,加快启动4个县的精细化风险调查工作,实现高、中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全覆盖。在怒江州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或极高、高风险区,选择不同类型的区域,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加强高速公路、机场等重大工程建设地质风险评估,认真做好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26)提升安全生产能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就要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力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措施,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做好汛期、节假日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矿山、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防范及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自然资源领域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7、全面加强执法监察和自然资源督察

(27)加强卫片执法机制创新。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建立健全执法“严起来”的长效机制,修订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办法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等管理制度,制定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全面加强自然资源“全链条”闭合管理,遏制违法用地。加强和改进卫片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查处的机制,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28)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行为,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对新增违法行为“零容忍”,特别是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整改到位,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问责的问责,该复耕的限期复耕到位。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和公开曝光力度,推动消除违法状态,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对历史遗留的违法问题,摸清底数,依法依规,实行台账管理,积极稳妥、分类分步解决。(29)深入推进重大专项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大棚房”问题另案处理整治后续工作、土地历史违法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各项任务。(30)加强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自然资源督察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合力。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做好2021年土地例行督察、关闭矿山综合治理和矿山生态修复督察试点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8、全面提升依法保障建设项目用地的能力和水平

(31)提升用地审批效能。开展用地报件质量提升行动,州、县(市)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专班,提前介入,严格把关,确保报件内容规范、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指导各地做好土地征收相关工作。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报批工作,依法办理征转用地审批(审查),完善基础信息台账,采集重点项目用地范围数据,提升重点项目用地审批效率。适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用地审批检查。(32)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重大项目直接配置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实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保障项目落地。严控占用耕地的一般性项目,确实无法避让的,要采取工程措施减少占用耕地面积。切实落实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增加全州补充耕地水田规模指标储备,落实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需求,鼓励各地通过加大土地复垦、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增减挂钩或购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等措施给予保障。积极探索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管控、报批的方法和途径。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农村产业,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保障设施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等合理用地需求。(33)把“十四五”时期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性作用,运用好州、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规划编制例会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和数据共享,将“十四五”规划和综合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规划的空间需求及重大项目清单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提前预留好项目用地空间。(34)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建设用地服务和协调职能,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服务机构建设,主动靠前,为建设项目用地,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全流程服务,加大建设用地报批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工作培训力度,改革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发挥“前端引导”作用,促进科学选址,运用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大数据优化报批方案,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和征地社会保障,在选址、报批、征地、供地、登记等环节配合联动,切实形成“全链条”服务体系,全面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效率,切实增强用地保障服务能力。(35)继续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力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复垦验收,推动已批准项目按期完成实施并通过验收,特别是纳入2019年、2020年跨省调剂以及在省内流转节余指标的项目,采取倒排工期、细化节点、责任到人的方式,尽快完成复垦实施和项目验收,争取国家尽快下达剩余30%调剂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切实做好节余指标省外、省内流转工作,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资金在保证拆旧复垦前提下,全部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引导和鼓励经营性项目优先使用节余指标保障用地,规范和优化现有增减挂钩项目的方案报批、拆旧复垦及验收工作。继续挖掘增减挂钩项目资源潜力,将具备条件的区域有序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范围,做实做好新方案编报工作。

9、全面深化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

(36)进一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行新增建设用地“集中审批、分级联审、多审合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程序。落实“成片开发”土地征收政策。充分保障省、州级以上重大项目、乡村振兴和农民合理的建房用地需求。积极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一步落实“增减挂钩”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37)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矿产资源管理的全过程,深化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和严管严控协议出让,稳步推进“净矿”出让,深化同一矿种同级管理,调整探矿权登记权限,推进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38)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审批改革力度,精简下放审批事项,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优化审批办理环节。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373058.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73058.6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499775.33元,减少原因2020年单位在职人员调出一人,退休两人,业务工作经费项目没有通过审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73058.67元,其中:本年收入9373058.67元,上年结转收入6885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73058.67元(本级财力9373058.6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499775.33元,减少原因2020年单位在职人员调出一人,退休两人,业务工作经费项目没有通过审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73058.6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73058.67元,其中:基本支出8373058.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9775.33元,减少原因单位在职职工调出一人,退休两人,费用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0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00.00元 ,减少原因分析单位业务专用经费项目减少。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我局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为7468638.6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751424.00元,卫生健康支出为487876.00元,住房保障支出为66512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项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89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89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9000.00元,下降1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无出境预算费用。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9000.00元,减少3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850人次。

单位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1年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基础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该项目总预算12500000.00元,于2020年12月完成公开招投标,为三年期项目,2021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0000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地质灾害防治”包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和系统平台建设、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置等。

2.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土地利用调查,按照统一的标准,采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查清全省各类用地的利用状况;开展权属调查,充分利用现有各类不动产确权登记成果,结合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成果,查清土地权属状况;根据我省最新永久基本农田调查成果,开展基本农田入库上图(包括高标准基本农田),查清全省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分布状况;利用我省大于1平方公里坝区划定成果,查清坝区内土地利用状况;收集我省自然资源调查、湿地调查、农用地质量分等级评价等专项用地调查成果进行入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建立省、州(市)、县(区)三级一体化的土地调查基础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多部门互联共享。在调查成果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3.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执法主要用于调查统计卫星遥感监测时段云南省内实际开采矿山状况(合法、违法、伪变化),检查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整改查处、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约谈问责、总结分析等各个工作环节。州(市)、县(市、区)各级主要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自然资源部下发矿产疑似问题图斑数据为基础,结合日常巡查、报告等工作,开展野外实地调查、核实,综合判断辖区内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基本情况,进行图斑合法、伪变化及违法性质判定;对部下发行政辖区内的矿产疑似问题图斑,按照国家及地方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及法规等,依据核实的基本情况等对下发图斑进行查处落实、整改、填报卷宗、上报自然资源部门验收。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安排了870723.00元,与上年888646.00元对比减少了17923.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人员调动1人及退休2人,运行经费随之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表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另文下达,此表无内容;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表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付表无数据;2021年无购买服务计划,表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14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及表15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2021年无新增资产预算,表16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

监督索引号53330000532400111

 

 

包含附件

  •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下载]
  • 预算批复公开表050009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0309024055483.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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