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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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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450594-2020-146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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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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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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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0-09-18 1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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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2019年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0-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怒办字〔2019〕42号的通知,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主要职能有: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类“一书两证”审批。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服务协调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督促指导县(市)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州委、州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理论学习,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抓好理论学习,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严格管理,努力为重点项目提供用地服务和保障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3、强化矿政管理,为矿业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全面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矿业权审批登记、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和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工作,开展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全面落实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推进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退出工作,认真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完成了开展独龙江乡饮用天然矿泉水、山泉水开发前期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4、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应急处置,实施“领包保责任”,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5、关注民生,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工作 积极开展行业扶贫,充分发挥自然资源政策助力脱贫攻坚重要作用;加强扶贫联系点帮扶工作,统筹民族团结和生态创建三项工作;

6、夯实基础,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完成了2018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开展建设用地土地勘测定界审查业务;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县级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工作;

7、依法行政,不断推进国土资源法制建设;

8、抓“生态保护”,守住三条红线 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生态修复和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工作;

9、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一是抓领导,周密部署;二是抓学习,不走过场三是抓调研,解决问题;四是抓征求意见,找准问题;五是抓整改,推动落实;六是抓统筹,相互促进;七是抓沟通,确保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1、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43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3.15万元,占总收入的98.66%;其他收入19.16万元,占总收入的1.34%。与上年对比年度收入增加400.3万元,主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我单位人员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27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05万元,占总支出的71.96%;项目支出356.97万元,占总支出的28.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373.65万元对比支出减少100.63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有些项目在2018年已结束,不再发生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6.05万元。与上年698.35对比增加了217.7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资费用增多、缴纳养老保险、发放2087年度考核绩效奖励、提高了退休人员工资费用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6.9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1.9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有些项目在2018年结束,2019年不再支付。2019年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经费,怒江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系统模块建设经费,国土卫片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监管平台建设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4.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7%。与上年对比增加87.58万元,主要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资费用增多、缴纳养老保险、发放2018年度考核绩效奖励、提高了退休人员工资费用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主要用于缴纳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6,死亡抚恤金3.9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12万元、未归口的离退休费支出0.78万元。

6. 卫生健康支出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1.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7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1.66万元;

7.农林水支出9.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费用;

7.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6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2%。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支出、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土地资源调查、地质矿产资源及环境调查、矿产卫片执法等项目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5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51.34万元。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2.9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7万元,完成预算的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31万元,完成预算的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1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57万元,增长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57万元,增长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6万元,2018年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1万元,占91.98%;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占8.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3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2019年度地质灾害巡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接待人次2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2019年度地质灾害巡查、土地调查、矿产卫片执法,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8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各项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电费、维护费、水费、会议费、培训费、出差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总额2163.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7.36万元,固定资产1797.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8.5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13.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63.15

297.36

1797.21

1789.87

69.66

0

0

0

0

68.58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0000532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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