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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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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290158-2026-27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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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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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6-02-02 11:40:19

第一部分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经营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州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初审工作。建立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组织查处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市场监管领域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州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州食品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拟定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和采标对标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指导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州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8.负责贯彻执行药品、化妆品监管制度。完成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处罚。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1.负责指导开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核查初审工作、管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2.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依职责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23.负责指导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2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科、法规科、执法稽查科、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和信息化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科、计量科、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非公党建办公室、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市场监管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三品一特”安全监管,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的精准帮扶力度,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提质增效。

4.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持续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营造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5.深入实施质量强州和知识产权强州战略。扎实推进质量强州和知识产权强州建设,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效能,推动品牌培育和标准提升,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6.大力提升监管效能。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创新完善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7.持续巩固“十四五”成果谋划长远发展。认真评估“十四五”规划实施效果,为科学谋划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6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026403.6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966403.6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60000.00元。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026403.61元,较上年16802017.21元,减少775613.60元,下降4.62%,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单位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在职人员工资刚性支出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减少,故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026年其他收入60000.00元,较上年55000.00元,增加50000.00元,增长9.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的怒江州烟草公司拨入办理涉烟案件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966403.61元,其中:本年收入15966403.6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66403.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966403.61元,较上年16747017.21元,减少780613.60元,下降4.66%,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在职人员工资刚性支出减少,导致本年收入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故部门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026403.6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966403.61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6403.61元,较上年16487017.21元,减少780613.60元,下降4.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单位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在职人员工资刚性支出减少,故202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260000.00元,较上年26000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及主要用途如下:

1.“2013801行政运行”10607020.00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和公用支出。

2.“2013850事业运行”1304686.00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

3.“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600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项目支出,专项用于打击传销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化妆品安全监管、经营主体培育、品牌和质量强州战略、食品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四项监测、药品疫苗监管、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及双打考核工作。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82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6444.16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080801死亡抚恤”17472.00元,主要用于部门遗属死亡抚恤支出。

7.“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67.32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和工勤及事业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01993.00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9671.00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21435.13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267.00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人员大病保。

12.“2210201住房公积金”1163148.00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140000.00元,为怒江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怒财行〔2025〕124号)下达“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对下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40000.00元,主要用于:按计划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企业持续符合药品GSP要求;及时控制,依法查处药品抽检检出的不合格药品,配合依法公开抽检结果;稳步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及时提示药品使用风险;配合完成对收集的严重不良反应的关联性评价、报告、调查核实和分析评价,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不断提升药品监管队伍能力水平;加大“两品一械”科普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辨识、用药常识。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87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4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6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8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1.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4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30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坚持过紧日子原则,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公务接待坚持无公函不接待,无预算不接待,接待中严控接待标准、陪餐人数,尽量压减年初接待费预算,力争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2026年上级补助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438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按计划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企业持续符合药品GSP要求;及时控制,依法查处药品抽检检出的不合格药品,配合依法公开抽检结果;稳步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及时提示药品使用风险;配合完成对收集的严重不良反应的关联性评价、报告、调查核实和分析评价,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不断提升药品监管队伍能力水平;加大“两品一械”科普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辨识、用药常识。

(二)2026年州本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专项经费1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通过对州、县(市)两级政府及各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情况实施第三方评估,系统分析各级各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的成效及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对策建议,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

2.知识产权保护及双打考核专项经费2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强化知识产权创新、运用、保护等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稳步增长,培育1—2个具有怒江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保护产品;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广,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宣传普及,提升公众与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3.经营主体培育专项经费1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排查全州经营主体数据信息,提升数据质量;开展数据清理,减少错误数据;做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扶持工作。

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经费2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进一步探索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领域和方式,主动协调、积极参与各项联合检查任务,实现“内部综合+外部联合”双随机监管。

5.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5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知晓率;对各县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成好年度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中安排工作落实的协调,统计,年度评议考核工作;每年开展四县(市)“食安康”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全面督查工作;每年开展四县(市)1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督查调研工作,11月前完成;规范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核查预计15家次;开展拟办食品生产企业提前介入指导,预计26家次;组织开展2026年度食品生产企业年度飞行检查。

6.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专项经费3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开展医疗器械许可备案、日常监管、监督抽样、专项整治、飞行检查、不良反应监测等各项工作;加强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宣传和检查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7.品牌和质量强州战略专项经费4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年内走访服务企业不少于20户,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不少于20项;二是开展质量月宣传培训。全面完成2026年质量月系列活动,年内至少开展1期品牌和质量发展业务培训;三是推广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提升,2026年至少开展1期专题业务培训,力争培育1户获证企业;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4次以上、宣传活动2次以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认定120人以上、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评审1户以上,坚决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五是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不低于20批次的产品,100%完成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六是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推进经营户经营行为规范,构建放心消费环境;七是加强宏观质量管理。激发质量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作用,促进建设质量强州取得明显成效,力争202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成绩好于上年水平;八是组织开展品牌建设问诊行动。围绕重点企业、产业,组织专家开展品牌建设问诊行动,对重点企业开展指导及跟踪服务;九是推进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推进重点产业标准研制工作,以先进标准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加大对县市标准化工作指导力度,提升县市标准化管理服务水平,结合“世界标准日”等宣传活动,加强标准化政策法规及工作成效宣传工作。

8.药品疫苗监管专项经费5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加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疫苗接种储备单位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和加强药品抽样检验工作,加大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力度;加强药品、疫苗监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深化药品、疫苗、化妆品不良反应追踪力度,保障药品、疫苗质量安全;加大药品科普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辨识安全用药常识。

9.化妆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1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依法对化妆品备案、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化妆品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强化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组织开展化妆品抽检,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大化妆品违法违规打击力度,巩固提升化妆品安全,守住化妆品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10.四项监测专项经费1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全面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药物滥用调查报告的收集审核工作;不断完善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物滥用监测力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培训,提高监测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强化死亡病例、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化妆品严重不良反应的跟踪调查力度,保障报告来源的真实性;加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科普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合理安全用药、用械、用妆常识。

11.打击传销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按照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及国家有关部门打击传销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要求,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怒江的高度出发,以加强基层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彻底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巩固打击整治成果,全面开展“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力争实现辖区内“无传销窝点、无传销组织、无传销活动、无传销人员”的创建目标。

(三)2026年单位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市场监管专项经费6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深入推进打击侵权假冒、“铁拳”“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广告、价格、收费、传销、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养老诈骗、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22510.00元,较上年1637369.00元,减少114859.00元,下降7.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2人,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二是怒江州财政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政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调减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支出10%,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37400.00元,较上年46000.00元,减少8600.00元,下降18.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品牌和质量强州战略专项项目本年减少加油机主板委托鉴定执法办案成本支出,故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7674484.19元,其中,流动资产110289.97元,固定资产7560453.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740.5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1595.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4338.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资产年报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预算公开表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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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附件

  •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预算公开表.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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