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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浏览:0  来源: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王带娣  语音阅读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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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290158-2025-25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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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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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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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5-02-07 15: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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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经营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州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初审工作。建立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组织查处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市场监管领域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州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州食品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拟定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和采标对标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指导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州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8.负责贯彻执行药品、化妆品监管制度。完成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处罚。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1.负责指导开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核查初审工作、管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2.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依职责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23.负责指导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2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科、法规科、执法稽查科、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和信息化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科、计量科、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非公党建办公室、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引领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三步走”奋斗目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

2.着力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大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主动为经营主体减负松绑。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满意办”,着力打造“清廉有为、高效便民”的窗口形象。积极推行“企业安静期”,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各项措施,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3.着力守住市场安全底线。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着力防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不断巩固市场监管领域“三品一特”安全稳中向好的基础。

4.着力提升质量发展水平。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团体标准“领先者”行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推动企业实施质量和服务承诺及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以草果、茶叶、咖啡等特色产业为重点,加快地方标准建设,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着力提高农产品绿色化、有机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

5.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仿冒混淆、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全州市场秩序公平有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802017.2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747017.2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5000.00元。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802017.21元,较上年18407057.72元,减少1605040.51元,下降8.72%,2025年部门总财务收入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9人,在职人员工资刚性支出大量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减少,故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025年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怒江州财政局关于推进单位资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怒财库〔2022〕2号)规定,将单位2025年取得烟草打假专项经费50000.00元和代扣职工个税手续费5000.00元收支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747017.21元,其中:本年收入16747017.2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47017.2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747017.21元,较上年18407057.72元,减少1660040.51元,下降9.02%,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9人,在职人员工资刚性支出大量减少,导致本年收入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故部门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802017.2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747017.21元,其中:基本支出16487017.21元,较上年18142813.72元,减少1655796.51元,下降9.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9人,在职人员工资刚性支出大量减少,故2025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260000.00元,较上年264244.00元,减少4244.00元,下降1.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部门预算较上年新增3个项目,增加预算30000.00元,二是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的2个项目经费34244.00元未纳入部门2025年预算,故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244.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及主要用途如下:

1.“2013801行政运行”11322423.00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和公用支出。

2.“2013850事业运行”1230971.00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

3.“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600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项目支出,专项用于打击传销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化妆品安全监管、品牌和质量强州战略、食品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四项监测、药品疫苗监管、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及双打考核工作。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58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6816.80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080801死亡抚恤”16692.00元,主要用于部门遗属死亡抚恤支出。

7.“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99.35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和工勤及事业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36723.00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3995.00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19226.06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044.00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人员大病保。

12.“2210201住房公积金”1216827.00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我局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251900.00元,其中:

怒江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怒财行〔2024〕135号)下达“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对下2025年第一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51900.00元,主要用于:不断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加强“两品一械”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深化“两品一械”不良反应追踪力度,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加大“两品一械”科普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辨识、用药常识。

怒江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怒财行〔2024〕136号)下达“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对下2025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2025年度省级安排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及时将抽检结果录入系统;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完成监督抽检及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信息公布工作;保证辖区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9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9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如下:

(一)2025年上级补助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1.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预算177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不断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加强“两品一械”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深化“两品一械”不良反应追踪力度,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加大“两品一械”科普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辨识、用药常识。

2.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预算9394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2025年度省级安排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及时将抽检结果录入系统;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完成监督抽检及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信息公布工作;保证辖区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

(二)2025年州本级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1.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专项经费项目预算1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对州、县(市)两级政府及各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情况实施第三方评估,系统分析各级各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的成效及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对策建议,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

2.知识产权保护及双打考核专项经费项目预算2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水平,持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经费项目预算2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进一步探索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领域和方式,主动协调、积极参与各项联合检查任务,实现“内部综合+外部联合”双随机监管。

4.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项目预算5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知晓率。对各县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成好年度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中安排工作落实的协调,统计,年度评议考核工作。每年开展四县(市)“食安心”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全面督查工作。每年开展四县(市)2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督查调研工作,6月前一次,11月前一次。规范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核查预计50家次;开展拟办食品生产企业提前介入指导,预计26家次;组织开展2023年度食品生产企业年度飞行检查。落实粮食及其制品质量监管工作,将粮食及其制品抽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进行开展,确保食品(含粮食及其制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落实到位。

5.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专项经费项目预算3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促进医疗器械日常监管、监督抽样、专项整治、飞行检查、不良反应监测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宣传和检查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6.品牌和质量强州战略专项经费项目预算5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年内走访服务企业不少于20户,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不少于20项。二是开展质量月宣传培训。全面完成2025年质量月系列活动;年内至少开展1期品牌和质量发展业务培训。三是推广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提升,2025年至少开展1期专题业务培训,力争培育1户获证企业。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4次以上、宣传活动2次以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认定150人以上、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评审2户以上,坚决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五是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至少抽查35批次以上的产品,100%完成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六是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完成“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企业创建任务,规范相关企业的经营行为。七是加强宏观质量管理。激发质量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作用,促进建设质量强州取得明显成效,力争2025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成绩好于上年水平。八是组织开展品牌建设问诊行动。围绕重点企业、产业,组织专家开展品牌建设问诊行动,对重点企业开展指导及跟踪服务。九是推进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全州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征集、立项评审、技术审查、过程管理、发布备案及实施情况监督等工作;加强标准化政策宣传、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7.药品疫苗监管专项经费项目预算5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加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疫苗接种储单位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和加强药品抽样检验工作,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力度;加强药品、疫苗监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深化药品、疫苗、化妆品不良反应追踪力度,保障药品、疫苗质量安全;加大药品科普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辨识安全用药常识。

8.化妆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项目预算1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依法对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化妆品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强化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加大化妆品抽检力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大化妆品违法违规打击力度,巩固提升化妆品安全,守住化妆品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9.四项监测专项经费项目预算1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全面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药物滥用调查报告的收集审核工作;不断完善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物滥用监测力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培训,提高监测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强化死亡病例、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化妆品严重不良反应的跟踪调查力度,保障报告来源的真实性;加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科普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合理安全用药、用械、用妆常识。

10.打击传销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专项经费项目预算1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按照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及国家有关部门打击传销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查处传销违法活动,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坚持“反复打、打反复”,线上线下一体化推进,巩固打击整治成果,全面开展“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力争实现辖区内“无传销窝点、无传销组织、无传销活动、无传销人员”的创建目标。

(三)2025年单位资金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市场监管专项经费项目预算55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组织参加各级市场监管各类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加油机作弊等各类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市场秩序;扎实推进“守护知识产权”、“打假护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加强各领域执法办案工作,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37369.00元,较上年1738543.00元,减少101174.00元,下降5.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9人,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9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二是怒江州财政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政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调减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支出10%,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7926079.56元,其中,流动资产67396.48元,固定资产7854792.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890.5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3702.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3910.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39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表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7日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4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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