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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承担全州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质量监督检验、检测、评价性检验和委托检验,综合上报和反馈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信息。
2.承担医疗机构药品制剂质量标准的拟定、修订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标准的研究及起草工作,协助上级药品检验机构开展质量标准的拟定、修订工作。
3.承担对州(县)药品检验所、辖区内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供应、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4.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的监督执法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开展与食品、化妆品、药品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交流合作工作。
6.承当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核实、评价、上报的工作。
7.完成怒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有关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任务。
8.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履职,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2023年,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活动中严格制度、常抓不懈,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履行各自在党建工作中的职责,把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起到了抓党建促业务的良好效果;组织开展了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9次,开展“共产党的好说不完”活动 9次,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议10次,党小组会议9次,组织上党课5次,集中学习18次,完成党员积分评定工作,组织党员签订“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承诺书14份;组织全体职工签订助廉承诺书24份,单位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3年汇报3次,组织职工填写廉政风险防控表24份,开展廉政谈话2次,建立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明确机构廉政履职风险,共报送党建宣传信息12期。
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结合单位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实际,我们对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行了深入阐述,要求大家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创新理论,把学习作为日常养成习惯,遇到问题多思考,紧密结合社会的发展实际、部门的工作实际、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更好地回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快地解决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实际问题。一是要高效快速提精神,做到与时俱进、敢为人先、勇争一流,树立解放思想、敢闯敢拼的意识。要求少谈“不行”的千般理由,多想“能行”的万种办法,破除“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躺平”心理,树立干净干事、清廉为官的正确观念,把“马上干”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让“高效率”在各项工作中蔚然成风,切实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明日事今日计;二是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心态,迅速行动,只争朝夕、奋勇争先。要全心全意解民忧,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以干事创业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努力交出一份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三是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突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群众需求,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把党纪法规作为基础性知识来学习,时刻教育大家要常怀律己之心,做到严格自律,令行禁止,遵守法纪,依法行政。要主动“照镜子”,及时清除思想上的污垢、心灵上的尘埃和言行上的陋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升内在修为。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教育大家务必认真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主题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一是组织开展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5.25爱肤日”以“安全用妆 共治共享”为主题的化妆品不良反应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粘贴海报累计达2000余份;二是春节期间组织党员群众对单位退休老干部进行了慰问,送去了党组织的亲切关怀;三是认真落实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严格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5+2菜单式”主题党日活动;四是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创卫工作事宜,按要求明天安排2人次深入卫生区进行卫生保洁工作,同时教育职工做好对帮扶联系户的创卫政策宣传,为我州的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2.服务科学监管,提升科研能力。
为认真落实《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怒江州药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确保按时完成2023年云南省药品评价性抽验专项工作任务,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课题小组,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除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检验并判定药品是否符合标准规定之外,针对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围绕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等方面,有针对性的进行多项探索性研究。目前已完成前期基础调研工作及法定检验项目的检验,将有序开展探索性研究。我单位将把省级药品抽检工作作为锻炼队伍、提升能力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服务科学监管目标,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贯彻怒江州委、州政府打赢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任务,促进怒江长柱重楼产业的健康发展,切实解决怒江长柱重楼质量标准列入云南省地方标准问题,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承担把怒江长柱重楼质量标准列入云南省中药材地方标准:一是多次召开怒江长柱重楼质量标准列入云南省地方标准问题的会议,研究工作的主要内容及要求;二是制定研究工作具体实施时间安排,按照《怒江长柱重楼质量标准研究工作》进行分析研究。目前,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认真履行基本职能,提升技术支撑能力,积极做好检验检测工作。
(1)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GB/T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获得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保证严格按照实施质量体系文件,定期开展实验室内审和管理评审,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依法检验、科学管理、求真务实、公正公平、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的质量方针和目标。
按照资质认定和本单位管理体系的要求,认真对检验的收样、检验、留样、报告发送、检测方法、质量控制、档案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为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需要对需要进行维修的仪器设备按规程进行了维护,按操作规程对精密仪器进行按期维护,以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度和溯源效果。
(2)检验检测完成情况。
药品抽检:根据《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怒江州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怒市监发〔2023〕1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今年的药品检验任务为130批次,截止12月31日,共收到128批次样品,其中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10批次,兰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28批次,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28批次,福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14批次,省药监局稽查局抽样48批次,完成检验128批次,全部合格。按药品品种与类别分:化学药品抽样39批次,全部合格;中成药80批次,全部合格;中药材(饮片)抽样8批次,全部合格;保健药品抽样1批次,合格;按抽样渠道分:经营单位抽样103批次,使用单位抽样25批次;按抽检品种的生产区域分:省内品种47批次,省外品种81批次。
食品抽检: 按照《怒江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怒食安办发〔2023〕2号)文件安排,应完成省抽检测样品250批次,2023年11月10日全面完成检测和网络数据填报251批次,完成率为100.4%,应完成州本级检测样品260批次,2023年11月30日全面完成检测和网络数据填报260批次,完成率为100%。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每个食品类别对检测方法的要求,以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方法为检验依据,省抽任务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共23个类别进行了检验检测工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任务对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鲜蛋、豆类、生干坚果与籽类共7个类别进行了检验检测工作。在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第一批样品2023年3月28日进入检验流程,最后一批样品于2023年11月28日完成检验,总计完成省抽任务251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9.20%;州本级食用农产品任务260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98.46%。
“药剑”专项检验:根据省药监局、省公安厅、省食药检院、州市场局的相关要求,我们单位负责“药剑”专项怒江辖区的涉案样品检验工作,截止12月31日,共收到涉案样品61批次,检验完成16批次,16批次检出非法添加,出具的检验报告已及时移交怒江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
其他检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免费为兰坪县翰琴农业有限公司、泸水玉良商贸肉类加工厂、春英酒坊、怒江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贡县匹河乡老姆登陆金茶厂等小微企业免费开展检验检测26批次。
(3)能力验证情况
一是参加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水中砷、硒的测定能力验证、食品微生物(沙门氏菌)检测授权签字人考核,硒检测及授权签字人结果满意,砷项目已完成整改。二是参加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实施的酱油中氨基酸态氮、铅(以Pb计)测定能力验证,铅结果满意,氨基酸态氮项目已完成整改。三是参加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实施的化妆品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能力验证、药品中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能力验证、药品中有关物质检查(HPLC法)能力验证,结果均为满意。
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1)2023年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666份,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1205份,其中死亡 0例,严重 60例,严重占比9.00%;新的 113例,占比16.96%,一般的493例;收到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268份,百万人口报告数达485份,严重报告3份严重报告占比1.10%,其他属于一般不良事件报告;收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报 61 份,百万人口报告数110份,均属于一般不良反应报告。
(2)协助省药品评价中心专家老师到各县开展医疗器械严重报告和化妆品严重报告现场核查调研工作,采取不同方式对各县级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指导培训“四项监测”业务工作,解决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相关疑难问题,保障监测系统正常运转,便于收集有效报告。
(3)重点对省级哨点医院(州人民医院)开展“四项监测”工作的检查指导及宣传培训,挖掘风险信号,规避风险。
(4)进学校开展“5.25爱肤日”以“安全用妆 共治共享”为主题的化妆品不良反应宣传活动1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品、粘贴海报等近3000余份。
(5)进社区开展“6.26禁毒日”宣传活动一次,发放各类禁毒宣传资料及宣传品2000余份。
(6)参加省中心组织的线上交流培训会议8次,线下培训5人次。
(7)在全州辖区内进行“四项监测”工作业务培训督导20余次,药品严重不良反应病例现场核查6次;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现场核查4次;化妆品不良反应风险监测现场核查4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质保办)、食品检测室、药品室、生测室、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实有车辆2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我单位原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州事业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怒办通〔2018〕110号)规定,保留公务用车1辆(云Q11114),取消1辆(云Q07577),故存在实有车辆超编制1辆。我单位已按怒办通〔2018〕110号文件要求对公车改革取消车辆进行封存停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5597453.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7453.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4436.90元,下降1.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4436.90元,下降1.1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收入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我单位退休1人,人员工资福利决算收入较上年减少;二是2023年怒江州财政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政策,调减年度公用经费预算10.00%,全年决算收入数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5597453.55元。其中:基本支出4872474.54元,占总支出的87.05%;项目支出724979.01元,占总支出的12.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4588.24元,下降1.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2553.22元,下降0.87%;项目支出减少22035.02元,下降2.9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我单位退休1人,人员工资福利决算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2023年怒江州财政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政策,调减年度公用经费预算10.00%,全年决算支出数比上年减少;三是上级项目预算财政资金对比上年有所调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72474.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65019.53元,占基本支出的93.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7455.01元,占基本支出的6.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4979.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怒财行〔2023〕16号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478600.00元,实际支出资金449688.01元,资金使用率93.96%;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250批次省抽、260批次食用农产品检验任务。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
2.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怒江州财政局(怒财行〔2023〕1号)下达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31100.00元;实际支出资金131100.00元,资金使用率100%;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药品检验批次128批;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666份,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1205份,其中死亡 0例,严重 60例,严重占比9.00%;新的 113例,占比16.96%,一般的493例;收到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268份,百万人口报告数达485份,严重报告3份严重报告占比1.10%,其他属于一般不良事件报告;收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报 61 份,百万人口报告数110份,均属于一般不良反应报告。
3.2023年第二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根据怒江州财政局(怒财行〔2023〕67号)文件,2023年度第二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共计下达52000.00元,实际已支出资金为44491.00元,资金使用率为85.56%。该笔资金作为“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的后续拨付部分,其绩效目标及工作任务已在首批资金下达时明确。此次资金的下达,旨在进一步支持并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药品监管措施的有效落实与资金的高效利用。
4.怒财行〔2023〕12号2023年州本级食品安全检验专项资金60000.00元,实际支出资金59700.00元,资金使用率99.50%;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州级食品检验42批次,绩效任务完成率100%。
5.怒财行〔2023〕12号2023年州本级药品监督抽检专项资金40000.00元,实际支出资金40000.00元,资金使用率100%;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州级药品检验61批次,绩效任务完成率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7453.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4436.90元,下降1.1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我单位退休1人,人员工资福利决算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2023年怒江州财政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政策,调减年度公用经费预算10%,全年决算支出数比上年减少。三是上级项目预算财政资金对比上年有所调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0820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5%。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工资福利、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其中:食品安全监管(2013816)支出509388.01元、事业运行(2013850)支出3683225.01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99)支出215591.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167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支出6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381663.3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支出55116.75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2089999)支出18894.2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3519.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其中: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206014.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112280.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支出15224.4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40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39405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7610.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7610.4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8.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610.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7610.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办法,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人员,控制因加班形成的接待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范围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14.65元,下降8.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44.65元,下降4.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70.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文件、办法,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人员,控制因加班形成的接待费,依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办事、食品、药品检验及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资产总额22704061.40元,其中,流动资产41160.22元,固定资产22200678.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62222.2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3095.7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8238.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73.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73.4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8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2024年9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414001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