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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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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290158-2024-25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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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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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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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4-09-18 11: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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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完成机构改革重组工作,是怒江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怒江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怒江州知识产权局牌子。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州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药品(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贯彻执行药品、化妆品监管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指导开展职业药师注册、管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负责指导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三步走”奋斗目标,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持续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党建引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深入推进品牌和质量强州战略实施;牢牢守住“三品一特”安全底线;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全力抓好市场监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为重点,全力推动市场监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科、法规科、执法稽查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和信息化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科、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非公党建办公室。所属单位1个,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为行政单位。

2.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为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其中: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所属单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原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州事业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怒办通〔2018〕110号)规定,保留公务用车1辆(云Q11114),取消1辆(云Q07577),故存在实有车辆超编制1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已按怒办通〔2018〕110号文件要求对公车改革取消车辆进行封存停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4408101.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04916.16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84.86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62990.71元,下降6.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53622.42元,下降6.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9368.29元,下降74.63%。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减少补发2021年7月至12月行政绩效工资人员刚性支出。二是其他收入减少怒江州烟草公司拨入烟草打假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4408101.02元。其中:基本支出22569078.01元,占总支出的92.47%;项目支出1839023.01元,占总支出的7.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66142.05元,下降6.3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12151.03元,下降9.66%;项目支出增加746008.98元,增长68.2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虽较上年增加,但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补发2021年7月至12月行政绩效工资人员刚性支出及单位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日常公用支出得到有效控制,故部门支出合计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69078.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363430.17元,占基本支出的90.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05647.84元,占基本支出的9.77%。基本支出人均223456.22元,其中:人员经费人均201618.12元、公用经费人均21838.1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9023.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怒财行〔2023〕12号品牌培育工程专项经费50000.00元,支出50000.00元。根据项目绩效目标一是开展品牌培育专项业务培训。邀请品牌培育专家开展2期专题业务培训,培训覆盖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单位和87户企业。二是组织开展品牌建设问诊行动。走访服务挂钩联系企业等重点企业5次以上。三是开展助企纾困和宣传活动。开展质量月宣传,走访服务5户企业;协调检测机构开展免费检验,因检验条件达不到企业需求,企业未接受相关免费服务。

2.怒财行〔2023〕12号“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经费20000.00元,支出20000.00元。年内一是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随机抽查“两库”日趋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不断健全。二是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不断健全。部门双随机监管计划全面落实。全州年度495项抽查计划全面落实,完成率100%。累计抽查检查对象2912个,发现问题329个,公示率100%,问题发现率为11.30%。 全州市场监管领域全面落实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3.怒财行〔2023〕1号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34800.00元,支出34800.00元。补助资金有力有效保障了怒江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守住了药品安全的底线。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州政府专题听取汇报4次批示1次调研2次,做到了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二是从严规范。疫情防控全覆盖督查保供企业和20疫苗接种点。开展药品GSP飞行检查22家,证后监管更加落细。组织抽检药品128批次、化妆品16批次;不良反应报告数药品694例化妆品81例,无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发生。三是狠抓专项整治。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药剑”、药品化妆品整治等行动,检查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120家次,检查特殊管理药品30家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00家次、化妆品经营备案35家次。四是打击违规违法。开联席会2次、座谈会3次、联合检查16次,刑事判决假药案1件,查办案件10件。五着力能力提升。派出执法人员参加省药监局组织的药品执法稽查培训,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办案能力。

4.怒财行〔2023〕12号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50000.00元,支出50000.00元。全年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现场核查22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次(质量月,全国科普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食安心”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查2次;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多次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对群众食品安全科普能力;监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100%,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达83.68%,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事故),设定绩效指标全部达成年度指标。

5.怒财行〔2023〕12号知识产权保护及双打考核专项经费20000.00元,支出20000.00元。一是加强业务指导,提升监管能力。2023年到县(市)级指导业务5次,开展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全年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2件,收缴罚没款368300.00元。通过这些案件的查处,极大的震慑了违法主体,有力地保护了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培训力度,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及双打培训4次,派出12人(次)参加国家局和省局组织的培训,通过培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及双打业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开展系列宣传和走访服务活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2023年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6场次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强化协同联动,提高保护水平。建立市场监管、公安、法院等部门执法协助、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形成假冒伪劣产品共治模式;成立4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1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州县两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6.怒财行〔2023〕12号产品质量监管及抽检专项经费50000.00元,支出50000.00元。2023年开展质量技术服务,全州共走访服务中小企业127户(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42项(其中:州局走访20次);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推广,年内新增证书26张;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年内共抽检22批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完成了年度双随机抽查任务,年内未出现特种设备事故;“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企业创建,全州共创建240户;加强网络市场整治等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秩序。

7.怒财行〔2023〕12号打击传销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元,支出10000.00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下发通知对年度“打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狠抓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利用“3·15”、“4.26”、“质量宣传月”“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周”等宣传时间节点,深入传销违法犯罪的宣传行动,大力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宣传活动。三是强化日常管理,防止传销反弹。开展了及时监控查询摸排整治茶星科技旅居养老项目涉传舆情、核查处置“亿达汇隆农通”涉传涉非风险、打击传销专项整治等排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71,检查出租房等易聚会场119个。查处公安移交线索涉嫌传销案件8件。四是深入开展无传销创建工作。共创建无传销社区10个,无传销村10个。签订了“无传销网络平台”承诺书8份。

8.怒财行〔2023〕80号2023年基层党组织运转经费35200.00元,支出35200.00元。2023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非公企业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州委“两新”工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年内召开委员会7次,调研指导12次,上党课3次。收缴党费9585.00元,返拨2022年党费7610.40元,足额落实“15311”党建工作经费35200.00元。组织“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66人,纳新预备党员4名。指导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选树示范党组织1个,“优秀党组织书记”1名,“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指导各支部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各支部集中学习28次,党委送学上门7次。组织非公支部与局机关支部、挂联村支部开展联建共建主题党日活动2次,举办党史颂读活动1次。深入推进“两个覆盖”攻坚行动,党委下设7个支部,党员86人,州级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9.怒财行〔2023〕71号2023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经费500000.00元,支出500000.00元。依据《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专利转化项目实施方案》工作安排,2023年开展专利质押、专利转让、专利产品备案等5方面工作,已完成高校专利转让4个,高校专利转让增幅5个,专利许可备案2个,专利产品备案6个,完成知识产权质押工作1件,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率大于80.00%。通过项目的开展有效盘活高校专利,切实将专利资源和创新要素引入企业,打造一批专利赋能示范企业,为产业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支撑。

10.怒财行〔2023〕12号2022年度评比达标表彰专项经费120000.00元,支出120000.00元。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惠企便民、稳经营主体的决策部署,抓紧抓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创新举措、担当作为,协同发力、合力攻坚。通过全州上下的共同努力,经营主体总量快速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截至年底 ,全州共有经营主体41891户,净增长4723户(其中,企业净增加1377户、个体工商户净增加3346户),完成省下达任务3200户的147.59%,两会确定任务3500户的134.94%。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近75.80户,较2021年末增加8.50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增速为12.60%。

11.怒财行〔2023〕12号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专项经费30000.00元,支出30000.00元。一是聚焦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深入开展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州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48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责令整改32家,约谈2家。二是完成国抽和省级医疗器械抽检任务19个品规23个批次的抽检任务,年度抽检完成率为100%。三是完成对四县市共2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州级医疗器械飞行检查,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省级医疗器械飞行检查,下达责令改正25份,移交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6件。四是全州共收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65例,其中严重报告3例,辖区百万人口310例年度完成率为155.00%。五是全州共立案查处医疗器械案件14件,已办结14件,罚款金额共计655873元,全力保障了辖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怒财行〔2023〕12号死亡抚恤资金12744.00元,支出12744.00元。根据《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州直机关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调标表》核定标准申报项目,在确认单位死亡职工遗属信息后,遗属生活补助分上、下半年兑现到位。遗属生活补助的到位,使我局遗属生活补助得到有效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13.怒财行〔2023〕12号药品疫苗监管专项经费50000.00元,支出50000.00元。专项经费有力有效保障了怒江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守住了药品安全底线。一是加强药品安全形势和风险调研。到四县市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调研4次。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疫情防控督查保供企业和22个疫苗接种点。开展药品GSP飞行检查,检查零售药店10家。组织抽检药品128批次、化妆品16批次。三是狠抓专项整治。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药剑”、药品化妆品整治等行动,检查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90家次,检查特殊管理药品56家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20家次、化妆品经营备案45家次。四是打击违规违法。与公安联合检查8次,移交案件线索6条。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粘贴主题海报40余张,走访检查市场主体30余户。六是强化药品监管上下一盘棋思想,提升专业化队伍建设。到省药监局参加会议、培训3次;到济南参加化妆品监管能力提升培训3人次;省局领导到怒江调研指导工作6次,上下一心促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大提升。

14.怒财行〔2023〕66号2023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经费100000.00元,支出100000.00元。一是组织州局本级培训4期和积极参与国家、省、州安排的各类学法竞赛活动和在线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二是制定2023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了州局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法律法规废立改释情况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认可日、宪法日等宣传,开展了一月一学法、以案释法、法律七进、宪法日学习、结对帮扶等活动,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法知法守法用法和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三是2023年,完成各类专项抽查委托第三方检验242批次,不合格12批次,后处理率为100%;四是全面加强执法监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件(当场处罚4件,一般程序16件),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80次,规范市场秩序。

15.怒财行〔2023〕67号2023年第二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8000.00元,支出28000.00元。补助资金有力有效保障了怒江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守住了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一是加强县市指导。到四县市开展药品化妆品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指导,指导县市查办案件15起。二是从严规范。检查零售药店35家,医疗机构28家,对6家药品零售药店开展飞行检查。组织抽检药品128批次、化妆品16批次。三是狠抓专项整治。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药剑”、“百日攻坚”药品化妆品整治等行动,检查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92家次,检查特殊管理药品20家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8家次、化妆品经营备案45家次。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召开联席会2次、座谈会3次、与公安、卫健、法院等部门联合开展“药剑行动”“医疗美容专项检查”等,全年刑事判决假药案1件,查办行政案件53件。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线下发放宣传手册2500余份,张贴海报100余张,解答群众咨询90余人次。六是强化监管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参加省局在海南组织的药师能力提升培训等,进一步做好药学人员管理工作。

16.怒财金〔2023〕54号清理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2100.00元,支出2100.00元。我局始终把企业的融资需求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年初省级及怒江州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达的"贷免扶补"工作任务,按照"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思路,精准发力、精准施策,扎实落实"贷免扶补"扶持创业工作,在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加强领导,配强工作人员,扎实工作,完成了州下达的工作任务。年内,共扶持创业总数12人。其中,“贷免扶补”8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4人。发放贷款2360000.00元,带动吸纳就业25人形成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社会效应。

17.怒财金〔2023〕53号清理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资金1200.00元,支出1200.00元。本局始终把企业的融资需求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年初省级及怒江州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达的"贷免扶补"工作任务,按照"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思路,精准发力、精准施策,扎实落实"贷免扶补"扶持创业工作,在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加强领导,配强工作人员,扎实工作,完成了州下达的工作任务。年内,共扶持创业总数12人。其中,“贷免扶补”8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4人。发放贷款2360000.00元,带动吸纳就业25人形成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社会效应。

18.怒财行〔2023〕16号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478600.00元,支出449688.01元,资金使用率93.96%。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250批次省抽、260批次食用农产品检验任务。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

19.怒财行〔2023〕1号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31100.00元,支出131100.00元,资金使用率100%;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药品检验批次128批;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666份,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1205份,其中死亡 0例,严重 60例,严重占比9.00%;新的 113例,占比16.96%,一般的493例;收到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268份,百万人口报告数达485份,严重报告3份严重报告占比1.10%,其他属于一般不良事件报告;收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报 61 份,百万人口报告数110份,均属于一般不良反应报告。

20.怒财行〔2023〕67号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52000.00元,实际已支出资金为44491.00元,资金使用率为85.56%。该笔资金作为“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的后续拨付部分,其绩效目标及工作任务已在首批资金下达时明确。此次资金的下达,旨在进一步支持并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药品监管措施的有效落实与资金的高效利用。

21.怒财行〔2023〕12号2023年州本级食品安全检验专项资金60000.00元,支出59700.00元,资金使用率99.50%。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州级食品检验42批次,绩效任务完成率100%。

22.怒财行〔2023〕12号2023年州本级药品监督抽检专项资金40000.00元,支出40000.00元,资金使用率100%。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州级药品检验61批次,绩效任务完成率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04916.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1653622.42元,下降6.3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补发2021年7月至12月行政绩效工资人员刚性支出及单位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日常公用支出得到有效控制,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047551.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5%。2011409“知识产权宏观管理”500000.00元、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200.00元、2013801“行政运行”13038961.97元、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100000.00元、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509388.01元、2013850“事业运行”4185611.01元、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678391.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1193.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40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12042.2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1121.63元、2080801“死亡抚恤”15828.00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01.7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4874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95139.59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36003.0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65536.97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068.9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18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78550.00元、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33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555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65557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94377.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00元,决算为189577.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53%,完成年初预算的9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7%,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4377.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00元,决算为189577.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廉政建设,树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做到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行政成本支出,“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一是单位不再参加出国(境)培训,无因公出国(境)费发生;二是接待中做到不该接待不接待,接待必须有公务接待函,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接待费控制在年初预算内;三是日常加强车辆保养维护,及时发现问题,避免车辆出现大故障,年内车辆运行维护费得到有效控制。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397.63元,增长5.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559.63元,增长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62.00元,下降19.4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提倡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一是不再参加出国(境)培训,无因公出国(境)费发生;二是公务无公函不接待,接待中做到不该接待不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接待费较上年减少,但因部门车辆购置时间长久,车龄均长达十年以上,车辆陈旧老化,维修成本增高,加之,我局在2023年开启执法办案,车辆运行成本增加,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市场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保障食品、药品检验及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市场监管局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中型商超食品安全交叉检查,接待8人次;云南省药监局疫情防控药械质量监管专项检查,接待6人次;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工作组,接待7人次;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消费环境建设调研,接待5人次;云南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检查验收,接待7人次;临沧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药品经营环节交叉检查,接待7人次;云南省药监局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和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调研,接待7人次;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茶叶过度包装和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调研,接待6人次;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怒江督导,接待6人次;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派出2023年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接待6人次;云南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秋季学校、学校承包经营企业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督察,接待6人次;上海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考察组到怒江开展学习考察交流,接待9人次;云南省药监局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整治督导,接待8人次;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暨城镇燃气安全督导,接待8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5007.97元,比上年减少9836.11元,下降0.52%,主要原因是单位提倡过紧日子,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廉政建设,做到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行政成本支出,行政运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6580.04元、咨询费10000.00元、水费15204.60元、 电费42376.48元、邮电费223000.00元、物业管理费136000.00元、差旅费122265.00元、维修(护)费17641.00元、会议费1780.00元、培训费11225.00元、公务接待费4800.00元、专用材料费13000.00元、工会经费160830.00元、福利费112415.7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967.22元、其他交通费用694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322.88元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31153842.99元,其中,流动资产158197.74元,固定资产30529382.5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66262.7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91900.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51280.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871.47平方米,账面原值3144545.31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667.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1167.4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857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0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4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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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附件

  •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119034751110.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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