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为全面提升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建立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报送联络员制度。
一、信息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征集、报送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年度制订计划、落实情况、备案工作情况;
(二)负责对本单位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制发、报备和公示;
(三)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报州人民政府备案。备案内容包含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备案说明,一式三份。
二、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联络员:郭知银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联系方式:0886-3622703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