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0  来源:综合规划科 作者:王带娣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734290158-2023-228761
发文机构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3-09-12 11:16:30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41400101000

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承担全州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质量监督检验、检测、评价性检验和委托检验,综合上报和反馈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信息;

2.承担医疗机构药品制剂质量标准的拟定、修订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标准的研究及起草工作,协助上级药品检验机构开展质量标准的拟定、修订工作;

3.承担对州(县)药品检验所、辖区内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供应、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4.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的监督执法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开展与食品、化妆品、药品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交流合作工作;

6.承当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核实、评价、上报的工作。

7.完成怒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有关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任务。

8.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履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工作

2022年,在州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各项学习制度、学习活动,做到常抓不懈。在开展业务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履行各自在党建工作中的职责,把党建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党建和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真正起到了抓党建促业务的良好效果;截至11月3日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开展“共产党的好说不完”活动10次,召开党员大会11次,支委会议10次,党小组会议10次,讲党课2次,集中学习22次,完成1-12月份党员积分评定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了2022年度党建各项工作,组织党员签订“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承诺书14份;单位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2年汇报3次,组织职工填写廉政风险防控表25份,建立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明确机构廉政履职风险,按时上报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政档案材料,共报送党建宣传信息9期。

2.科学监管,提升科研能力。

为认真落实《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怒江州药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确保按时完成2022年云南省药品评价性抽验专项工作任务,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课题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除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检验并判定药品是否符合标准规定之外,针对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围绕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等方面,有针对性的进行多项探索性研究。目前已完成前期基础调研工作及法定检验项目的检验,将有序开展探索性研究。我单位将把省级药品抽检工作作为锻炼队伍、提升能力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服务科学监管目标,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贯彻怒江州委、州政府助推乡村振兴任务,促进怒江长柱重楼产业的健康发展,切实解决怒江长柱重楼质量标准列入云南省地方标准问题,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承担把怒江长柱重楼质量标准列入云南省中药材地方标准,一是多次召开怒江长柱重楼质量标准列入云南省地方标准问题的会议,明确技术支持及合作企业、研究工作的主要内容及要求;二是制定研究工作具体实施时间安排;三是积极深入各县市开展怒江长柱重楼样品采集工作。按照《怒江长柱重楼质量标准研究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3.提升技术支撑能力,积极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1)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GB/T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获得了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72500100262),检验所保证严格按照实施质量体系文件,定期开展实验室内审和管理评审,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依法检验、科学管理、求真务实、公正公平、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的质量方针和目标。按照资质认定的要求和本单位管理体系的要求,认真对检验的收样、检验、留样、报告发送、检测方法、质量控制、档案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为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需要,我单位对需要进行维修的仪器设备按规程进行了维护,按操作规程对精密仪器进行按期维护,还外请了怒江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中检西南计量有限公司对我单位检定/校准到期的仪器进行检定/校准,以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度和溯源效果。

(2)检验检测工作完成情况:

药品检验:收到药品样品122批次,完成检验122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食品检验:收到食品样品250批次,完成检验250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收到食用农产品样品319批次,完成检验319批次,合格307批次,合格率为96.24%。

其他检验:完成“两节、两会”专项抽检15批次(2022年地抽任务),全部合格;“药剑”专项检验完成32批次,21批次检出非法添加化学物质;无偿为脱贫车间、小作坊、农村合作社等完成乡村振兴相关检验检测52批次。

2022年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覆盖泸水、福贡、贡山、兰坪4个县市。 为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餐饮用药安全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4.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468例。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37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54例。

组织到哨点医院(州人民医院)医学装备部、药剂科、皮肤科进行监测员业务培训15次;到民营医院,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培训12次。到州中医院、州保健院、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业务指导培训13次,帮助各县(市)局解决并完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相关疑难问题。开展“5.25爱肤日”安全用妆,携手“童”行,化妆品宣传活动1次,宣传地点分别设在大练地街道锦绣社区、哨点医院、学校、美容美发店等,轮回播放音频,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粘贴海报等3000余份。开展“6·26禁毒日”宣传活动1次,宣传地点分别设在大练地街道锦绣社区、哨点医院、学校等,轮回播放音频,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粘贴海报等5000余份。

参加省中心组织的线上交流培训会议10次。在全州辖区内进行“四项监测”工作业务培训督导40余次,死亡病例现场核查1次;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现场核查3次;化妆品不良反应风险监测现场核查3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内设5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食品检测室、药品检测室、生测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度收入合计5,661,890.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61,890.4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1,221.61元,增长6.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1,695.8元,增长6.4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474.19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增资和补发,事业运行工资福利收入比上年增加;二是2022年我单位未申请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度支出合计5,662,041.79元。其中:基本支出4,915,027.76元,占总支出的86.81%;项目支出747,014.03元,占总支出的13.1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7,498.64元,增长6.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0,729.07元,增长8.16%;项目支出减少33,230.43元,下降4.2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增资和补发,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二是2022年度上级相关部门未下达我单位“三区”人才支持项目资金,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15,027.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15,413.37元,占基本支出的9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9,614.39元,占基本支出的6.1%。人员经费支出人均占比184,616.53元/人; 公用经费支出人均占比11,984.58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7,014.03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项目下达补助资金230,000元,支出229,236.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096.35元;资本性支出80,140元)。完成药品检验批次122批;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468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54份;医疗器械不良应病例报告数137份;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1次,专项宣传活动4次;“两品一械”在岗培训人数8人次。

2.2022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项目下达补助资金478,600元,支出477,777.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6197.68元;资本性支出41,580元)。完成食品质量安全检测250批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319批次,检验数据均按要求上传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3.2022年州本级粮油质量检查及食品安全监管项目下达资金40,000元,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支出40,000元。完成州级食品抽样任务56批次,其中:大米检验19批、食用油专项检验任务22批、“两节” 、两会食品专项检验任务15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处理

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1,890.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341,695.8元,增长6.42%,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2年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增资和补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08,990.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工资福利、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其中:  食品安全监管(2013816)支出517,777.68元;事业运行(2013850)支出3,861,976.66元;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99)支出229,236.35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9,14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支出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373,148.16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87,66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其中: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179,577.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99,021.2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支出9,065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86,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386,088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元,支出决算为19,325.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355.1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7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0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元,支出决算为19,325.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355.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3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办法,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人员,控制因加班形成的接待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范围内。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74.87元,下降3.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44.87元,下降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70元,增长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文件、办法,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人员,控制因加班形成的接待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办事、食品、药品检验及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2年药品监测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没有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单位)资产总额43,324,836.83元,其中,流动资产11,946.08元,固定资产42,686,702.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26,188.6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我单位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2,651.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2,651.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1项,账面原值284,47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0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表- GK14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GK12表,说明:根据怒江州财政局2022年度州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一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公开,二级预算单位只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表。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无数据)。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GK13表,说明:根据怒江州财政局2022年度州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公开,二级预算单位只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表。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GK14-1表、GK14-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2023年9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414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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