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怒江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评价及部门(单位)自评复核工作的通知》(怒财绩〔2023〕6号),结合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怒江州财政局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怒江州审计局关于印发<怒江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怒财发〔2019〕50号)要求,怒江州财政局成立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组于2023年5月5日至2022年7月15日对我单位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依法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现将《2022年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如下: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3.80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3 部门整体支出指标得分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5.00 | 12.26 | 81.73% |
过程 | 25.00 | 24.88 | 99.52% |
产出 | 38.00 | 35.60 | 93.68% |
效益 | 22.00 | 21.06 | 95.73% |
合计 | 100.00 | 93.80 | 93.80% |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