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59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泸水新城区沃尔福超市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2.怒江茗森农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3.泸水明珠沃尔福超市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4.泸水蒋氏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孚尔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202201021-食用农产品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1021-食用农产品
附件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3日
(撰稿人:谢冬庆 审稿人:和德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