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7月13日第十九次会议、7月27日第二十二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
刘丽星 任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郭开琴 任执法稽查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广告监督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胡三花 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执法稽查科副科长职务;
胡宇辉 任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余伟峰 任信用监督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免去知识产权科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陆文频 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免去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娟梅 任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和信息化科二级主任科员,免去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和信息化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开花 任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免去食品安全协调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启友芳 任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晓琴 任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免去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职务;
和应新 免去办公室四级调研员职级,提前退休;
申晓文 免去执法稽查科四级调研员职级,提前退休;
黄建新 免去质量发展科四级调研员职级,提前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