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2年5月7日第十七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小佳 任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和信息化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质量发展科副科长职务;
王丽萍 任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和周杰 任质量发展科科长,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知银 任办公室主任,免去质量发展科科长职务;
邬莉娅 任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免去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科长职务;
祝光义 任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免去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科长职务;
杨江应 任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科长,免去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职务;
禹国兰 任知识产权科科长,免去标准科科长职务;
和星慧 任计量科科长,免去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科长职务;
杨益盛 任标准科科长,免去知识产权科科长职务;
刘丽星 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副科长职务;
普俞钧 任计量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计量科科长职务;
胡宇辉 任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职务;
李金亮 任法规科二级主任科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