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增加“承担疫苗储存运输及预防接种质量监督工作”的职责。
二、调整后,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职责为:指导并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承担疫苗储存运输及预防接种质量监督工作。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制定药品质量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发布药品质量公告。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及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普及安全用药常识,指导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制定化妆品风险监测计划,掌握分析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建议,开展化妆品风险监测及评价工作;组织化妆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溢用监测和评价工作。
中共怒江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