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5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蜂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饮料、肉制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罐头、水果制品,抽检依据为 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 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 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GB/T 1536-2004《菜籽油》,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 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理化指标、重金属、添加剂、微生物、致病菌、真菌毒素、违法添加剂、农药残留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34批次。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