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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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290158-2020-14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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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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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09-17 1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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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完成机构改革重组工作,是怒江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怒江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怒江州知识产权局牌子。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州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初审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州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怒江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拟定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和采标对标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指导标准化工作。承担全州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州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8)负责贯彻执行药品、化妆品监管制度。完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处罚。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1)负责指导开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2)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依职责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23)负责指导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2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怒江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州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深化改革、提升质量、服务创新、规范市场、保障安全等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年内以营商环境改革有突破,进一步便利商事登记,不断强化商事信用建设;品牌建设工作开创新局面,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创造激励、质量监管、标准计量工作、进一步推进认证认可及检测机构监管工作;安全监管迈上新水平,加快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效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管执法取得新战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传销及整治保健市场,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和民生领域市场监管;自身建设取得新发展,不断强化作风建设,逐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深入推进党的建设为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主要是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其中: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729.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3.59万元,占总收入的99.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26万元,占总收入的0.23%。较上年决算总收入1341.88万元,增加1387.97万元,增长103.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81.87万元,增长102.99%;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增长;其他收入增加1万元,增长625%。收入决算较上年增加变动原因是一是根据怒办字〔2019〕9号文件,机构改革由原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和州食药监局合并组建州市场监管局,2019年单位职能增加,人员、行政运行及项目经费增加,导致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二是部门决算报表系统上年取数是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故本年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三2019年州人民政府拨入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考评奖励经费1万元,导致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73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2.75万元,占总支出的92.09%;项目支出216.63万元,占总支出的7.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较上年决算总支出1314.99万元,增加1424.38万元,增长108.32%,其中:本年基本支出增加1384.54万元,增长121.64%;项目支出增加39.85万元,增长22.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变动原是一是根据怒办字〔2019〕9号文件,机构改革由原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和州食药监局合并组建州市场监管局,2019年人员和部门职能增加,因人员、行政运行和项目支出增加,导致单位总体支出增加。二是部门决算报表系统上年取数是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22.75万元。比上年日常支出1138.21万元,增加1384.54万元,增长率为121.64%,增长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怒办字〔2019〕9号文件,机构改革由原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和州食药监局合并组建州市场监管局,2019年人员和行政运行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二是部门决算报表系统上年取数是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故本年基本支出数较上年大幅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1.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5%。人均日常公用支出1.7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6.63万元。比上年专项业务支出176.78万元,增加39.85万元,增长22.54%,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怒办字〔2019〕9号文件,机构改革由原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和州食药监局合并组建州市场监管局,部门职能增加,项目支出经费支出增加,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二是部门决算报表系统上年取数是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故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怒财行〔2019〕110号2019年基层党组织运转经费支出2.93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保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

(2)怒财预〔2019〕12号网络运行费(机构合并,财政另行下文怒财预〔2019〕50号执法终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9.6万元、办公设备费1.2万元、特种设备综合监管平台“特安通”终端设备经费4.2万元)支出15万元,用于保障辖区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加大装备投入力度,强化市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完善办公及特种设备移动监管平台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怒财预〔2019〕12号产品质量综合管理(机构合并,财政另行下文怒财预〔2019〕50号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购买及检验费)支出5万元,用于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开展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产品监督抽查,培育一批怒江知名品牌和优势产品,组织开展州级质量走廊示范项目评审,持续推进“七彩云南、质量走廊”创建工作支出。

(4)怒财预〔2019〕12号工商管理专项业务经费(机构合并,财政另行下文怒财预〔2019〕50号购买LED显示屏)支出3.63万元,通过设备购置,大厅显示屏政策的宣传,营造宽松便捷市场准入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宽投资市场准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同办”改革,保障企业登记自主权;加强政策扶持,为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环境;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培育和保护商标品牌,提升怒江品牌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加强广告监管,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健全广告监测制度体系。

(5)怒财行〔2019〕179号省级药品监管专项经费支出2.09万元,用于不断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加强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监管、检查装备能力;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加大“两品一械”犯罪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

(6)怒财预〔2019〕12号无传销城市专项工作经费(机构合并,财政另行下文怒财预〔2019〕50号移动办公系统运行、维护费3.65万元,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宣传及材料印刷费1.35万元)支出3.65元,通过对市场专项检查,整顿无照经营活动;打击不正当竞争、治理商业贿赂、走私贩私、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加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开展红盾护农等专项检查,打击制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减少社会危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怒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查处传销行为,依托"12315"、消费者协会"一会两站"组织,充分发挥受理、分配投诉举报职能作用,畅通传销举报渠道。逐步实现辖区内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窝点、无传销活动的“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目标。进一步巩固我州创建“无传销城市民”活动活动成果,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7)怒财行〔2019〕78号2019年市场监督管理中央专项补助经费支出35.24元,用于深化市场主体准入改革,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格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创新质量工作,筑牢计量技术基础,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创新质量工作,牢计量技术基础,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机制建设,强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8)怒财预〔2019〕12号食品药品安全专项业务经费(机构合并,财政另行下文怒财预〔2019〕50号食品药品安全专项业务邮电费支出5.98万元;食品药品安全专项业务设备购置支出1.2万元)支出11.6万元,用于建立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药品执法装备得到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经营秩序及餐饮服务、保化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可控,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逐年上升,公群饮食用药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初步形成,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显著提升。

(9)怒财行〔2019〕114号2019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能力及技术能力提升。

(10)怒财社〔2019〕208号2019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经费支出1万元,用于“12.1”宣传活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参与防艾工作服务、宣传教育、督导管理、能力建设、感染者溯源调查、抗病毒治疗能力提升。

(11)怒财行〔2019〕70号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支出15.5万元,通过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政策学习、宣传,积极帮助挂联村落实党建、产业、易地搬迁、就业、医保等工作,确保我局挂联点兰坪县河西乡白龙村、营盘镇恩棋村年度脱贫攻坚计划按期完成。

(12)怒财金〔2019〕27号省对下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励补助资金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做好全州个私协系统“贷免扶补”及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扶持创业10人,带动就业20人。撬动金融机构发放贷款150万元。

(13)怒财预〔2018〕121号怒江品牌经费支出10万元,用于评定怒江州“质量走廊”示范单位,持续推进“七彩云南、质量走廊”创建工作。

(14)怒财社〔2018〕170号省级第三批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支出12.43万元,用于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和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农兽药、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的抽检检测力度,加强大案要案联合督办、典型案件通报,传播科学的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知识,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发生,加强普洱茶、白酒等重点食品监管,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

(15)怒财金〔2018〕57号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贴息奖补金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做好全州个私协系统“贷免扶补”及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扶持创业10人,带动就业20人。撬动金融机构发放贷款150万元。

(16)怒财预﹝2019?{12号药品检验经费支出10万元,用于2019年完成州本级食品药品检验任务100批次。

(17)怒财行﹝2019?{102号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支出45.90元,用于2019年怒江州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省级任务下达250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240批食用农产品检验任务。

(18)怒财行﹝2019?{114号2019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3.12万元,用于2019年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项目)能力建设。

(19)怒财行﹝2019?{53号2019年省对下食品药品综合监督专项资金支出10万元,用于2019年省级加强药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企业监测力度;加强培训,提高检验、监测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深化评估报表质量,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加大“两品一械”监测力度专项经费。

(20)怒财教﹝2019?{63号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支出0.60万元,用于通过对本土企业技术服务,提升受援企业的生产、种植技术水平,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21)怒财预﹝2019?{12号食品检验楼经费支出10.97万元,根据州政府清欠整改方案,2019年完成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室内空调和窗帘安装工程债务清欠任务。

(22)怒财教﹝2018?{49号2018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支出3.81万元,用于通过对本土企业技术服务,提升受援企业的生产、种植技术水平,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3.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比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0.9万元增加1422.58万元,增长108.52%,增长原因是一是根据怒办字〔2019〕9号文件,机构改革由原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和州食药监局合并组建州市场监管局,2019年单位职能增加,人员、行政运行及项目经费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部门决算报表系统上年取数是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故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0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4%。主要用于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93万元、2013801“行政运行”1630.07万元、2013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万元、201380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56.63万元、2013805“市场监管执法”35.24万元、2013808“信息化建设”11.09万元、2013812“药品事务”22万元、2013850“事业运行”374.56万元、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51.84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4.4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48万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57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3.34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65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2.0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9.36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5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3.2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35.5元、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0.16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7.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47.6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10.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2299901“其他支出”10.97万元;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6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8万元,完成预算的35.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08万元,完成预算的44.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3.5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廉政建设,做到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行政成本支出,“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75万元,增长18.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2万元,增长17.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3万元,增长130.7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不再参加出国(境)培训,无因公出国(境)费。二是根据怒办字〔2019〕9号文件,机构改革由原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和州食药监局合并组建州市场监管局,2019年单位职能增加,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迎接上级部门专项考核调研次数增多,接待费有所增加;加之,单位车辆老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三是部门决算报表系统上年取数是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故决算数较上年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8万元,占97.68%;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占2.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0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市场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用车、市场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用车和食品药品特殊业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省市场局就机构改革事权划分及市场安全监管调研,接待8人次,接待费0.04万元;省市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接待8人次,接待费0.15万元;省市场局计量监督抽查事后处理情况调研,接待6人次,接待费0.05万元;接待全州质量工作考核人员,接待10人次,接待费0.1万元和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专家业务指导及学习交流,接待12人次,接待费0.06万元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37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77万元增加46.6万元,增长33.82%,增加原因主要一是根据怒办字〔2019〕9号文件,机构改革由原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和州食药监局合并组建州市场监管局,2019年人员增加,行政运行支出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二是部门决算报表系统上年取数是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故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较上年大幅增加。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印刷、水电、邮电、维修(护)、差旅支出、会议、培训、接待、劳务、物业、委托业务费、工会、福利、专用材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4133.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1.42万元,固定资产3902.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9.8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0.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5.0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64.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与上年一致,在建工程减少150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05万元,其他资产与上年一致。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5.3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4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7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详见附表9)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1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需要说明重要事项情况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4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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