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30000149700201000
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隶属于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
1.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州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
2.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负责州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3.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政府采购形式,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和器械的采购。
4.开展建设项目设备成套、招标、设备监理、国内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等工作。
5.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
6.完成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州财政局的监督、指导下,在州属各单位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进一步落实了省财政厅和州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集采机构政府采购代理职责,扎实推进全流程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促进全州政府采购提质增效,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履职,做好集中采购和涉密采购项目代理。一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集采机构代理职责规范代理州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全年累计代理项目16个,其中产权1个,涉密政府采购项目4个,进场交易项目11个,项目总预算15,756,900.00元,成交资金13,895,800.00元,节约资金1,861,100.00元。二是切实履行省财政厅、州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等意见办法,把相关要求和规定落实在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真正做到代理项目零投诉零质疑。三是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时刻把“廉洁纪律”放在心上,用在工作上。时刻提醒业务工作人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做影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行为,不和投标供应商私下接触,不接受投标供应商的宴请,杜绝违纪违规行为。
2.积极响应,做好全州公务用车三定点框架协议采购。一是积极响应省财政厅和州财政局《关于试行开展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在微信群、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众号和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全面转发《云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加油维修项目的征集公告》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试行开展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云财采〔2023〕3号)等文件内容,让全州广大供应商、采购人全面知晓全省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试行工作全面启动。二是积极主动送服务。全程指导定点服务供应商入驻政采云平台并申请加入框架协议,对来现场咨询业务的供应商、采购预算单位进行耐心讲解,告知他们框架协议采购的模式的现阶段的采购流程,熟悉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三是严把定点服务供应商入驻和框架协议审核工作。把推进框架协议工作相关要求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集采机构审核标准》下发到各县市集采机构,严格要求业务经办人员按照审核标准和要求,规范审核入驻供应商和申请协议。
3.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积极按照省财政厅和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要求,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品目,或者集中采购目录以外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纳入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范围。在“政采云”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基础上,建设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代理机构开评标场地软硬件设备配置与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接,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采购文件编制电子化,实行智慧化电子招标(邀约)、电子投标(响应)、电子开标(磋商、谈判)、电子评标(评审)、电子定标(自动成交),电子交易系统自动记录相关信息并生成规范文档,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程序规范、效率提升、信息透明,促进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提升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及时性、有效性、便捷性。
4.常态化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驻怒江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媒体广告发布征集公告,明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驻电子交易平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驻交易平台的条件,明确采购单位下一步进行项目采购委托代理的要求。二是组织全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全流程指导各县市集采机构系统演练,熟悉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业务流程。三是对社会代理机构进行线上培训考核。社会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申请账户后,登录“采云学院”报名“怒江州代理机构电子交易系统培训”,参加培训学习后完成考试。业务操作培训内容包括: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操作流程;CA申办及使用流程;可视化设备管理。
5.统筹电子卖场审核,做好全州政采云电子卖场管理。一是持续组织供应商常态化征集,严格规范入围标准,简化审核程序,缩短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入围供应商资格审查。二是持续做好供应商网超协议、网上服务市场和商品审核,审核工作专人负责,日清日结,审核情况每日一报。三是持续做好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日常答疑服务。通过钉钉群、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解答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相关业务问题。
截至目前,怒江州政采云电子卖场入围供应商570家,其中州和泸水320家,兰坪110家,福贡91家,贡山49。全州政采云电子卖场累计上架商品440135个,其中,州和泸水414406个,兰坪12237个,福贡9866,贡山3626个。全州政采云电子卖场累计完成交易11066笔,交易金额达300,071,400.00元,其中州级完成交易2466笔,交易金额69,657,900.00元。兰坪完成交易1621笔,交易金额60,816,700.00元。泸水完成交易3140笔,交易金额74,510,300.00元。福贡完成交易2354笔,交易金额60,148,200.00元。贡山完成交易1482笔,交易金额34,938,300.00元。
6.加强培训交流,做好本部门和州级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提升。一是组织中心相关业务骨干参加由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社、财政部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主办的中国政府采购年会,与全国各地集采机构负责人进行广泛的交流,学习中央部委采购中心的先进经验,对怒江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政府采购效能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实地参观了省级、昆明市政府采购和主让中心的“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和“涉密项目开评标平台”建设使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机构设置模式”等,深入细致的与其交流了党建引领、队伍建设、阳光透明采购等方面的一些做法,对中心下一步的涉密采购和电子化采购提供指引。三是协同州财政局对接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专家老师,全流程对全州预算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了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解读、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计划编报、合同备案、采购意向公开、合同履约支付)流程讲解、政采云平台(网上直购、在线询价、反向竞价、框架协议)操作指南等相关内容。
7.上传下达,做好中心综合业务工作。一是顺利完成2022年度本部门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怒人社通〔2022〕199号)相关要求,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采取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方式,全面完成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并进行公示。二是高质量完成州人社局下发的各项工作。完成了本中心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专业技术人才统计年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统计工作,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信息统计等工作事项。三是切实推进包保社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暨“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深入团结社区丙舍坝安置点,对所有包保户进行入户排查走访,重点排查返贫风险户、突发困难户、收入不稳定户,把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社区,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完成国办、省办系统收入测算和录入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1)综合科;(2)政府采购科;(3)产权交易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946,547.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6,547.2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2,671.65元,增长5.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671.65元,增长5.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职工各项社保费用增加和财政追加了项目经费单位购置了固定资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946,547.24元。其中:基本支出1,811,397.24元,占总支出的93.06%;项目支出135,150.00元,占总支出的6.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2,671.65元,增长5.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693.65元,增长0.43%;项目支出增加84,978.00元,增长169.3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职工各项社保费用增加和财政追加了项目经费单位购置了固定资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1,397.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8,861.72元,占基本支出的94.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535.52元,占基本支出的5.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15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专家评审费专项资金年初预算60,000.00元,实际支出22,700.00元,其中:劳务费17,9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00.00元。占项目支出16.80%。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的少,导致支出的项目评审经费也相对较少,结余37,300.00元,年末财政收回。
2.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开评标设备资金预算112,600.00元,实际支出112,450.00元,其中:办公费2,400.00元,维修费7,000.00元,资本性支出103,050.00元。占项目支出83.20%。因为剩余的金额不够支付电子交易平台网络租用费,结余150.00元,年末财政收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6,547.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92,671.65元,增长5.00%,主要原因是2023年职工各项社保费用增加和财政追加了项目经费单位购置了固定资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9,18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如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等,如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78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8,46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各项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3,8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驻村驻点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0,2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为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为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资产总额306,274.29元,其中,流动资产116,499.30元,固定资产189,774.9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864.4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163.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2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497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