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0  来源: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592008929-2024-250081
发文机构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09-11 11:19:18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49700301000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怒江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1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是怒江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提出相关改革意见和建议,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制定和规范政务服务管理、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办事流程,并监督实施。

2.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情况,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各项工作。

3.负责全州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推广应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怒江州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怒江州“12345”政府热线和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工作。

4.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设立、办理等日常监管和投诉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5.负责州政府各部门在州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服务事项进中心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入驻部门,按照“依法、公开、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要求,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服务。

6.负责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重大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和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工作。

7.履行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职责,对入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综合监管;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并按职责转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管理;负责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活动的各方交易主体进行监督管理、信用评价。

8.指导各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

9.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州实际,及时将各项决策部署任务落到实处;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营商环境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从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依法依规统筹做好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涉及的各个领域工作任务,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承担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起草拟定全州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工作规划、年度总结计划;承担指导、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综合协调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配合各级考评、督查、审计等机构,对应协调组织做好有关营商环境的评估、审查、检查等工作,并对应组织做好后续的优化提升和问题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对县市优化营商环境的评估评价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夯实政务服务基础,努力提升政务服务便捷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一是加强政务服务基础建设。制定发布《怒江州州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深化“一站服务”、“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改革。简化企业开办、准营、变更、退出等办事环节程序;与泸水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建共用“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10个,系统性重构线上线下融合的“一站式”全方位服务体系;建成统一申办受理系统为主、高频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免于提交的网上政务服务审批服务体系。开设兰坪县产业园区服务窗口,建立工业园区企业服务工作站,完善特色产业集成服务。二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服务能力。通过高频事项网上办,主题事项“一次办”,政务服务“帮代办”,涉企服务精准办,跨域服务“就近办”,全面整改解决企业群众“办证难”问题226个。梳理公布涉及13个民生领域113项便民服务事项,推动高频简易查询事项立等可取。设置35个“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实现16个以上“一件事”事项网上办理、一窗通办。依托靠前服务、陪同服务、全程服务、事后服务等四项帮办代办链条服务,开通老弱残绿色通道,切实节约企业群众办事时间成本;线下设置“惠企政策兑现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对全州各类企业实行“一对一”联系和保姆式服务。线上依托云南政务服务网“企业服务专区”,向省级推送助企惠企政策34项,提供智慧化精准化服务水平。推动1017项政务服务“全省通办”,进一步强化促进与横琴新区、西南五省等地“跨省通办”一体化协作。在泸水市和谐社区、独龙江乡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怒江政务服务“就近办”人工智能客服平台试点,做实做细“十五分钟办事服务圈”创建工作。三是强化政务服务办事满意度。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新增窗口评价、信箱投诉、微信公众号投诉等三个渠道,建立完善一事一评和投诉信箱管理办法,做到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和服务渠道全覆盖的要求。常态化抓好窗口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和服务效能建设,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监控连入省级政务服务中心,构建“省州政务服务局、派出单位、“办不了”窗口、纪委监委”互动监督格局,切实改进窗口工作作风,提升窗口服务效能。

2.围绕推进全州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认真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全面推进全州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一乡镇(街道)、一清单”为目标,深入各县(市)和乡镇(街道)进行专题调研,准确掌握各项赋权事项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全州4县(市)已公布2023年版乡镇(街道)基本目录、赋权事项目录。二是牵头组织开展全州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梳理工作。共对41项行政职权作出新的调整,形成《怒江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有行政许可事项368项。三是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州统计局、州气象局2个部门33项行政职权要素进行动态调整。四是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要求,编制好全州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截至目前,州司法局、州气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已按要求完成编制公布工作,其余部门有序推进中。五是根据2022年全省政务服务年度考核结果反馈情况,及时对州级及四县(市)“互联网+监管”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六是牵头组织梳理云南兰坪产业园区赋权事项承接清单目录工作,编制形成《兰坪产业园区赋权事项承接清单目录(2023版》,做好云南兰坪产业园区赋权事项承接清单目录编制。

3.抓实公共资源交易各环节工作,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巩固水平。一是制定全州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2022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考核,对照2023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考核方案,印发我州2023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考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巩固提升。二是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开展召开专题会议,印发我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等8个行业管理部门对标对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成联合检查组,实地开展交易项目抽查。赴文山州及配合临沧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交叉检查,迎接省级重点核查等工作。配合省发改委开展专题调研,认真组织开展人大质询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等问题整治,进一步推动了我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持续好转,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严格按照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管理巡检工作方案要求,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管理巡检,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场内活动。四是规范做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对在库280名专家个人信息进行再核实补充,提供公共资源交易评标活动专家保障。五是收集州、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行政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及联系方式,组织监管人员办理CA数字证书,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网格化监管。六是根据“清廉怒江”工作要求,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清单内容,扎实做好涉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七是配合省发改委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制度规则修订工作,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制度政策依据,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八是多举措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按照“减流程”“减环节”“减材料”的原则,统一交易项目进场材料,压缩进场交易环节,大大方便了各交易主体,各投标人投标成本进一步降低。修订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制度规范,为各个环节的服务提供标准,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实行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大大降低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优化了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九是强化平台提升服务质效。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大交易场地及硬件设施改造力度,逐步完善平台硬件设施及“一项一档”的建设。共架设8个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实现了远程异地评标的常态化。目前,已完成评标区智能门禁系统、辅助评标区、监督见证区建设及“一项一档”系统建设的部署,基本实现了标准化建设,形成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交易场所。

4.认真履行州政府热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全面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

先后5次与州公安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沟通完善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对接联动机制后续事宜,并对州公安局、中国电信怒江分公司对接联动情况持续关注、跟进;组织召开州热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23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查摆了2022年热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推进措施。对四县(市)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对接联动机制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创新工作办法,彻底解决了超时办结件长期存在居高不下的问题。

5.抓实政务服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组织州直业务部门和各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云南省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培训,并做好营商环境投诉件办理工作。二是按照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安排,组织开展州级“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日”活动1次。共接待12家企业负责人到现场反映12个诉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为企业排忧解难,让稳企惠企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一对一”服务企业工作,走访服务联系企业4次,解决问题6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4次。四是按照“清廉怒江”建设十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涉及我局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相关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政府自身建设管理科(电子政务科);(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4)政

务服务管理科;(5)营商环境科;(6)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3,707,662.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6,982.40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79.85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38,923.44元,下降49.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39,154.71元,下降49.5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31.27元,增长51.56%。主要原因:其他收入增加是税务部门补助财务人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财政拨款减少是因为减少了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3,708,064.75元。其中:基本支出3,158,765.49元,占总支出的85.19%;项目支出549,299.26元,占总支出的14.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50,900.68元,下降49.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0,535.94元,下降7.89%;项目支出减少3,380,364.74元,下降86.0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2023年度年初预算按14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按15人预算,2022年3月份调出1人,相比上年工资支出和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58,765.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65,246.14元,占基本支出的90.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3,519.35元,占基本支出的9.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9,299.2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怒江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专项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费49,993.80元,调整为办公费5.46元。已完成支出49,999.26元,达到预期目标,结余0.74元,年底财政已收回。2023年度不再继续使用。

(2)怒江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外包采购经费49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委托业务费490,000.00元,已完成支出490,000.00元,达到预期目标。

(3)2023年撤回驻村队员生活补助经费14,500.00元,已完成支出9,300.00元,用于单位职工驻村队员生活补助9,300.00元,结转资金5,200.00元,年底财政已收回。2023年度不再继续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6,982.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相比减少3,639,154.71元,下降49.54%,主要原因是因为2023年度年初预算按14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按15人预算,2022年3月份调出1人,相比上年工资支出和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2,006.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1,70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2,27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各项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1,6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

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9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99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9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9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贡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相关人员到我州学习产生了相关接待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96.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96.00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贡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相关人员到我州学习产生了相关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贡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相关人员到我州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437.00元,比上年减少109,780.90元,下降27.2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本年度结合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及单位实际用于购买办公耗材等办公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福、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资产总额6,479,491.21元,其中,流动资产167,092.74元,固定资产5,418,159.8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94,238.6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0,561.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0,852.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3项,账面原值221,71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

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

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49700301111

 

包含附件

  •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决算公开20241015091248175.xlsx [下载]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