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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营商环境季度评价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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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008929-2020-153825
发文机构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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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06-11 14:36:57

《怒江州营商环境季度评价办法》的解读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封玉花

2020年6月11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持续深化全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到以评促改。怒江州出台了《怒江州营商环境季度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竞争力、抓生产力,就是抓政治生态、抓发展环境的思想意识,通过考评,查找不足和短板,着力打造稳定、公开、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评价范围

《办法》包括开办企业、登记财产、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获得电力、纳税、获得信贷、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9个方面,分别对泸水市人民政府、福贡县人民政府、贡山县人民政府、兰坪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评价,评价各县市在季度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

三、评价方式

《办法》的评价方式采取各县市自查自评、州直部门复核、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测评的方式开展。评分标准参照省级营商环境“红黑榜”中各指标的评分要求设定,企业开办主要评价开办企业耗时,目标值为3个工作日,任何一个环节超时均扣分。办理建筑许可主要评价办理建筑许可耗时,目标值为120个工作日。超时、未系统外循坏均扣分。获得电力主要评价获得电力耗时,目标值为用电报装平均受理时间1个工作日,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为40个工作日,办理时间超时均扣分。用水报装主要评价用水报装耗时,目标值为25个工作日,办理时间超时均扣分。财产登记主要评价登记财产耗时,目标值为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分别为5个工作日和2个工作日,办理时间超时均扣分。获得信贷主要评价同比增速,评价县市在季度内普惠口径小微贷款的同比增速,按照增速排名打分。缴纳税费主要评价纳税时间和缴纳税费率,目标值为纳税时间138小时,总税收和缴费率59.2%,超出目标值均扣分。政务服务主要评价政务服务满意度、便利度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季度平均实名注册人数、本地区平均办件率,数据不达标均扣分。

五、评价成果应用

评价结果和各县市年度考评成绩挂钩,并形成以评促改的工作格局,限时整改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到以评促优,形成营商环境你追我赶的局面,不断优化全州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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