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怒江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的各类合法权益,现将怒江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86-3898582/0886—3898820
举报邮箱:zwj3898820@126.com/807592393@qq.com
举报信箱: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一楼
二、举报受理范围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政策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的;
2.“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不依法依规履职,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的;
4.不按规定提供行政审批服务、兑现办理承诺,让企业重复跑,多头跑的;
5.不履行服务承诺、执行公务不文明、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的;
6.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给企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
7.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难的;
8.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三、不予受理范围
1.匿名投诉举报的;
2.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请求的;
3.属于市场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的;
4.涉及信访、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涉法涉诉等非政务服务范围的;
5. 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怒江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