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关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政策解读

浏览:0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568806162-2023-233484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3-11-09 18:20:35

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制定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就行政执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全省人社系统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中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对轻微违法行为减轻或免于处罚、实行“减免责清单”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提高行政执法质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主要内容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分为五章,共20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裁量权的适用原则、裁量权的适用标准、裁量权的行使和监督等,对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或从重处罚的适用标准进行了细化,范围做出了明确。同时,对违法情节较轻、较重、严重的判断给出了参考标准。在此基础上,从执法工作实际出发,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对134项行政处罚事项划分3个档次,逐项细化了处罚幅度,共细化处罚幅度402个。对免除处罚事项62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58项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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