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州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保障工伤职工医疗权益,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医疗(康复)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1号)、《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怒江州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评估确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怒人社通[2021]60号)要求,经怒江州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评估确认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拟确定怒江州人民医院等我州7家医疗机构为全省范围内互认通用的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详细名单附后)。现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确定对象有异议,请向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穿城路235号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673199,联系电话:0886-3630531,监督电话:0886-3625560。
附件:拟确定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名单(文末附件下载查阅)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