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云人社发[2010]282号)有关规定,经审核评估,拟同意设立怒江州玲丽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 | 法人代表 | 申请的办学地址 | 申请办学的工种和层次 |
怒江州玲丽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营利性,简称怒江州玲丽职业培训学校) | 熊素凤 | 怒江州泸水市人民路146号新华书店3楼 | 美容师(初、中级) |
二、公示时间
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8日。
三、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应的问题应加盖公章,以本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属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886—3630890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