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州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06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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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8806162-2020-148071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10-19 08:55:41

王玉才、杨梅、和义松、和伟代表:

你们在州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纳云德书记、李文辉州长多次批示,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19年以来, 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大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通过认真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察、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日常巡查、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有力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欠薪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欠薪举报投诉数量大幅下降,无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有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

但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仍较突出,侵害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下一步,我们将以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健全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把根治欠薪工作当作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民生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细化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监督监察,形成治欠合力。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按月发放、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体系、监管有效的工作格局、惩处有力的执法机制,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

二是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把对用人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访检查作为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真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扎实开展各项执法专项检查,做到措施得力、检查到位、成效明显。对违法性质恶劣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将案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对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积极疏导,快速处理。

三是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以打击拖欠农民工资违法犯罪作为重点,建立健全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的绿色通道,加大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联动机制建设,在案件协查移送上加强协作联动,在快查、快处上下功夫,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四是加快推进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欠薪行为的惩戒力度。对存在严重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失信企业,按照《关于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和要求,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五是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督察工作力度,对县(市)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考核,层层传导工作压力

六是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突出正面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渠道理性维权。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对媒体反映的欠薪问题,在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及时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权,防止不稳定事态被恶意炒作或放大。

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问题。拟于年内建立“怒江州农民工工资支付综合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控、预测预警,实现工资支付监控信息州级集中,并与工程建设领域各行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关于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问题。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怒政发〔2014〕59号)要求,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均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必须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预算的3%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人社部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发生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或者被克扣时,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或者被克扣的农民工工资。截至目前,全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累计结余合计9525万元;全面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州县各级财政每年各安排政府应急周转金,用于在发生用人单位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或欠薪逃匿,造成农民工临时生活困难,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时,用于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必要生活救助。州本级建立了应急周转金100万元,泸水市建立了应急周转金100万元,福贡县建立了应急周转金100万元,贡山县建立了应急周转金100万元,兰坪县建立了应急周转金220万元。

关于建立解决协调联动机制问题。关于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移送问题。根据《关于加强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规定》(云人社发〔2015〕24号)要求,制定了《怒江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怒办发〔2016〕16号),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劳动保障执法与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的衔接配合,以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犯罪作为重点,建立健全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的绿色通道,加大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联动机制建设,在案件协查移送上加强协作联动,在快查、快处上下功夫,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关于畅通农民工诉求“绿色渠道”问题。各级人社部门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为农民工设投诉受理窗口,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现场受理等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司法部门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成立州农民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站,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农民工援助案件,简化农民工申请程序,涉及群体性案件实行多人同时办理,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对情况紧急的,可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同时,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制定了《怒江州欠薪案件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制度》,以快调、快立、快审、快结为原则,建立欠薪案件快裁快审机制,将符合规定的工资争议案件依法适用终审裁决、简易处理,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缩短案件处理周期。

感谢你们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人:周光祺,电话:0886-3627267。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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