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

浏览:0  来源: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432965332-2020-152959
发文机构
怒江州地震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12-14 10:54:29

一、总则

(一)怒江州是我省地震多发区之一,年来一直被中国局和省局列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根据《怒江州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州地震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我州行政区域内怒江州地震局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二、组织指挥及分工

怒江州地震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和防大震意识,随时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在局党组领导下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一)地震发生后,州地震局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州地震系统地震应急工作。

(二)人员分工及职责

在地震应急工作中全体工作人员分为两个组,即前方工作组(前方工作组长由局长担任)和后方工作组(后方工作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前后方工作组的人员组成由局领导指派。

前方组职责迅速赶赴震区,开展前期工作,负责现场协调、震情速报、地震现场的震情监视、趋势判定、地震紧急救援、地震灾害损失评定、科学考察和后勤保障,向后方组报送震情简报和震情分析判断等工作,协调联系前方地震应急指挥部。

后方组职责:做好震情值班,开展震情会商、通报地震参数及信息,汇总收集整理前、后方组工作和震情分析跟踪情况,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和省地震局汇报,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

、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观测、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送;对地震宏观异常进行调查、落实,并按规定上报。县(市)地震局建立健全震情跟踪制度和分析会商制度,及时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

(二)地震中期预报预防行动

将我州地震趋势及防震减灾工作意见报州委州政府。

(三)地震短期预报预防行动

1.通报震情,检查各科室的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值班人员认真接听群众电话,做好解释工作和电话记录,必要时向预报县(市)派出工作组帮助指导工作。

2.启动地震短临跟踪方案,加强地震监测、适时报告震情。

3.预报区的地震局检查落实地震应急预案;建议政府检查应急物资、物品的储备情况;检查重要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的防护情况,确定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地点和紧急避难场所。

4.州内预报区外各县(市)也应做好地震应急相关工作。

(四)地震临震预报预防行动

1.州、县(市)地震局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州局派出工作组进入预报区指导工作,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2.向州委、州政府汇报预报意见,做出震情通报,建议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3.预报区的地震局应建议当地党委政府制定群众紧急避震疏散方案,包括疏散路线、避震场所以及在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的措施。必要时,发布避震通知,组织紧急避震疏散。

4.州内预报区外各县(市)也应做好地震应急相关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当发生有感地震时,立即作出如下反应:

1.震情值班员立即向省地震局询问地震参数,并电话报告局领导,同时把地震三要素以短信方式通过企信通平台迅速发送给州委、州政府及抗震救灾指挥成员单位领导。

2.全体工作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立即到位开展工作,局办公室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汇报地震参数,根据震中位置、震级大小、可能造成的破坏程度,建议政府采取相应的响应对策。

3.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及时赶赴震区进行调查,拍摄现场资料。

4.办公室及时收集各种地震材料做好上传下达。

5.地震监测科和分析预报科做好后续震情监视研判工作。

6.震害防御科开展地震知识宣传,安定社会,稳定民心同时收集灾情报局办公室和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

(二)当州内发生4.0-4.9级地震,并出现灾情时,州地震局作出如下反应:

1.前方组前往灾区汇同县(市)地震局进行灾害调查,拍摄震害资料,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和省地震局汇报。

2.加强震情值班值守,无论出现灾情与否,都要做好后续震情监视工作,进行地震知识宣传,平息地震谣言,安定民心,稳定社会。

(三)五级以上地震应急对策

1.当州内发生5级以上地震时,全局工作人员应立即回到各自工作岗位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凡出差、探亲、休假、事假在外的人员应迅速归队。

2.值班员立刻与省地震局取得联系,确定地震参数,并立即电话向州委值班室、州政府值班室、州应急局报告震情。

3.局办公室根据震中位置、震级大小、可能造成的破坏程度,建议政府采取相应对策。

4.震害防御科迅速与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取得联系,汇报震情、灾情(特别是人员伤亡情况),了解省地震局出的地震现场工作队人员、人数、行程等基本情况。

5.州局在地震发生后45分钟内派出前方组奔赴现场,开展地震应急现场工作。

(1)通过与当地政府联系,安排地震现场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工作(吃、住、行、办公)。

(2)指挥部应开通至少二条宽带、二部电话。

(3)不间断上报灾情。

(4)提供灾评组所需现场工作资料。

(5)指挥部主要人员到达后立即召开全会,部署工作,强调工作纪律。

6)前方组在地震现场指挥部应主动参与、配合做好以下现场工作:

①做好指挥部文秘及协调,及时整理汇总发送相关信息。

加强震情跟踪监视,做到加密观测。

③参与震情会商及趋势判定。

④参加震害评估工作:与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联系,要求各专项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怒江州总的灾情报告和各分项(生命线工程、水利、教育、卫生)的专项报告,外围受灾地区的专项报告,各级政府救灾投入情况,协调安排向导和车辆。

7)地震应急的宣传报道,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平息地震谣言。

8)做好国内地震应急现场工作人员的接待及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工作。

7.按照《怒江州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主动积极承担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沟通好省局现场指挥部与当地政府、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关系。

8.后方组的应急工作

(1)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2)开展震情会商、向州委、州政府、省地震局(办公室、应急救援处)上报地震参数及灾情信息,地震现场指挥部的工作情况。及时向前方工作组传达上级对地震应急工作的指示。

9.对外宣传报道地震现场工作情况及震情跟踪、震情分析,接受媒体采访的要求。

(1)宣传报道的所有材料、稿件须经局领导审阅批准。

(2)参加新闻发布会或接受媒体采访,现场工作情况由局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介绍现场工作情况及回答媒体记者的问题;震情情况由预报人员担任发言人。

)邻区破坏性地震应急对策

1.如震级较小,地震局应派人前往靠近震中的本辖区内的地区进行调查、慰问、拍摄资料,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地震局报告。

2.如震级是5.0以上,且本辖区已造成破坏,州地震局应作出如下反应:

1立即深入灾区了解灾情,首先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并向省地震局现场指挥部报告。

2主动与设在震中的现场指挥部联系,参与灾评组在本辖区的灾评工作,并将灾评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

3.如地震远离本辖区,本地只是受到波及,则作出如下反应:

1向省地震局报告本地受波及的范围,开展科普宣传,进行安定社会、稳定民心的工作。

2在取得震区地震现场指挥部和当地政府同意的情况下,组织本辖区防震减灾人员前往震区考察。

3根据上级地震部门的安排,积极协助灾区做好各项工作。

五、应急结束

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地震应急工作总结、报告,各种信息与资料的汇总、归档。各工作组及震区地震局,应将各种原始资料(或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整理后,连同书面工作报告,一并交州地震局备案。

前、后方组工作人员根据震区需要进行人员轮换,其余人员撤回州局。

六、应急纪律及奖惩办法

(一)地震应急期间,全州地震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若震区设立指挥部,则进入震区的人员一律听从指挥部的调派。

(二)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地震预报意见和震害情况,州地震系统内部要统一宣传口径,确保对外信息传播的一致。

(三)在地震应急工作过程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有关条款,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服从指挥,擅自离开岗位,有意刁难,玩忽职守,工作出现重大错误或责任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